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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正义就是依法办案、惩恶扬善

  

    李军

    

    “请进来”-组织开展“感受公正司法威严,争当阳光守法少年”法院开放日活动。

  正义网北京2月7日电(见习记者 崔晓丽)法庭上,她铁面无私、公正廉洁,用每个案件托举社会的公平正义;生活中,她孝顺父母、爱护孩子,散发中国女性朴素魅力。因工作成绩突出,她曾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诸多荣誉。她就是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李军。

  李军在法院工作30年多年,审理案件千余件,至今无一起错案,无一起超审限案件。担任大同中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期间,她建立健全了未成年人案件圆桌审判、心理评估与干预、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特色的工作制度机制,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权益,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2018年1月25日,李军当选2017年度中国正义人物,她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

  记者:首先恭喜您获得年度正义人物的荣誉!得知获奖的消息后,您心情是怎样的?

  李军:首先特别感谢正义人物评选委员会给与我这份荣誉。我所取得的每一点成绩,都离不开党组织的亲切关怀,离不开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也离不开人民群众对我的信赖和支持,所以我心里很感激。其次就是感到肩上的责任更重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不会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为新时代人民司法事业新发展作出新贡献。

  记者:作为法官,你如何理解正义这个词?

  李军:作为一名刑事法官,我眼中的正义是依法办案、惩恶扬善,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

  “老百姓的事没有小事,要善待每个当事人”

  记者:您从1987年开始在法院工作到现在,是什么让您坚定地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

  李军:我考大学的时候,法学专业比较火热,出于好奇就选择了这个专业。在大学里,慢慢对法律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工作之后,渐渐体会到了这份工作的价值。我记得有一个案件审结后,因为案件得到公正处理,被害人家属热泪盈眶,感谢法院、感谢法官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肩上责任重大,责任感油然而生。法官这个职业能保一方平安。

  记者:审理刑事、民事、再审等案件千余件,至今无一起错案,无一起超审限案件,这是一件非常了不得的成就,您是怎么做到的?

  李军:正直、善良、诚实一直是我做人的基本原则。作为一个法官,正直就是要秉持公道,诚实就是要尊重事实、忠于法律,善良就是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在我的认知里,老百姓的事都不是小事,要善待每一个当事人。具体到每一个案件当中,就是要认真、严格地把好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能够做到无错案、无超审限案件,也不是我个人的成就,这是每一个案件合议庭集体智慧的结晶。

  记者:在工作中有遇到过什么困难吗?您会如何应对?

  李军:俗话说,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工作中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我认为,只要抱着一颗责任心去面对,勇敢接受眼前的困难,拥有自信,并以一颗平常心对待,难题就会迎刃而解。

  “没有公正司法,就没有社会的公平正义”

  记者:现在您担任刑一庭的庭长,在日常处理案件中会不会碰到有人求情的情况?

  李军:生活中确实有个别当事人找到我,我理解他们。但是没有公正司法,就没有社会的公平正义。刑事审判是最严肃的审判。我会在案件审判中严格把控,慎重对待,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努力做到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记者: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您作为一名从业30年多的资深法官,对于年轻的法官有什么建议?

  李军:青年法官要坚持法律梦想,坚守法律信仰,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干事业,以无私奉献的品质守阵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勇于担当,建功立业,做一名新时代党和人民信赖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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