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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法院首限“老赖企业”变更法人代表


    本报讯(记者夏晶 通讯员熊斌 熊恺)为了逃避失信惩戒,一些“老赖企业”竟然将法人代表变更成老弱病残的爹爹婆婆,对企业“一问三不知”,搞得法院执行时没办法采取实质性措施。昨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向工商部门发送法律文书,禁止两家被执行公司变更法人代表。

    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近年来法院执行力度加强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致使被执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寸步难行。有些人就动起了歪脑筋,抢在执行法院在对法定代表人采取措施之前,变更法定代表人,使得信用惩戒和执行制裁对更换后的“傀儡法人”难以产生效果。

    近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在执行某集贸市场退还菜贩租金系列案和某装饰公司赔偿雇员损害案中,为了防止两家企业变更法人代表逃避制裁,法院经审查作出裁定,禁止两公司进行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

    随后,法院还通过执行联动机制,及时由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锁定了两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换流程。

    据工商行政部门反映,此举措是我市工商行政部门首次进行协助。目前,我市法院为防止作为法人单位的被执行人在诉讼审判和执行期间更换法定代表人,正在与工商部门积极磋商,工商部门在收到人民法院限制变更法人代表的法律文书后,将不予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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