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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入学高一新生将参加“新高考”


    9日,2018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召开,提出2018年重点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等11项工作。会议透露,广东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今年8月将出台,并从今年入学高一新生开始正式实施。为应对明年第一波“二孩”入园潮,省里提前部署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应对陡然增大的学位增长压力。

    考试改革▶▷

    初定8地市试点“新中考”

    今年是“新中考”“新高考”改革的重要节点,也是考生家长关注的焦点。

    去年12月,省教育厅出台《中考改革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初形成“一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一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今年开始,部分地市将试点启动“新中考”改革。

    “2020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将全面实行‘新中考’。”省教育考试院院长王斌伟表示,目前我省已基本确定8个“新中考”试点市,其中韶关、汕头于去年启动,广州、深圳、佛山、中山、东莞、湛江等6市今年启动。至今已有7个地市提交了中考改革试点方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试点方案进行了论证。

    去年11月,省教育厅出台《关于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教育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将原一本、二本批次合并为一个本科批次,设置本科专科两个批次,平行志愿数从原来两批11个增加到15个,而且增加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新高考改革方案已形成初稿。”王斌伟透露,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属于第三批试点省份,按计划应在2018年8月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并从2018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正式实施。

    需要注意的是,全省各地市县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所属高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本地区及所属高中学校的一本(本科)入围率、升学人数、升学率等信息,不得以高考成绩对各市县和高中学校进行排名排队。

    基础教育▶▷

    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

    明年我省将迎来“二孩”入园的首个小高峰。省教育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占比74.57%,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74.50%。但是,随着“二孩”政策实施、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户籍制度改革,未来五年每年需要增加学前教育学位25万—30万个,学前教育资源还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去年年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明确保障基础教育学位供给和满足市民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为此,全省各地将实施广东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攻坚行动。

    “大宝是宝,二宝也是宝。”省教育厅厅长景李虎要求,全省各地要按照要求,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证每个乡镇建有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举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每个街道在合理布局的前提下至少建设1所公办幼儿园。

    据悉,2018年省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有5.75亿元,主要用于粤东西北地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各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政府也要加大学前教育投入,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为发展学前教育提供经费保障。

    同时,广东还要着力解决中小学课外负担重问题,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探索弹性离校时间,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和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无证无照教育培训机构的整治,营造健康的教育生态。

    高等教育▶▷

    今年启动“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建设计划

    近日,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公布了第十四批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创业人才项目入选人员名单,中山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12所高校59人入选,广东高校入选人数位居全国第三,仅次于北京、上海。

    近三年来,广东率先在全国启动高水平大学建设,成为引领全国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排头兵”。今年,广东将启动“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建设计划,聚焦解决全省高等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广东高等教育的整体实力和水平还没进入全国高等教育的第一方阵。”省教育厅副厅长邢锋表示,全省公办本科高校分成“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粤东西北高校振兴计划”“特色高校提升计划”三类组团,分类发展。

    “要办有灵魂的大学。”邢锋说,参建高校要充分吸收世界一流大学、国内一流大学的先进办学理念和经验,找准对标高校,借鉴成功经验,构建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

    民办教育▶▷

    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政策即将出台

    广东是民办教育第一大省。去年以来,国家出台系列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政策法规,成为行业的关注焦点。

    省教育厅巡视员赵康表示,经过多轮调研和修改完善,我省《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很快以省政府名义印发。文件明确了对新设立的民办学校按照非营利和营利性进行分类审批和登记,对现有民办学校建立平稳过渡机制,退出办学时剩余财产处置、补偿或奖励的政策。

    “非营利和营利性进行分类审批和登记,不会受到歧视,会得到同等对待。”他解释说,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将在财政扶持、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土地供给、税费优惠、收费等方面适用不同政策。

    ●南方日报记者 吴少敏

    通讯员 粤教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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