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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滨江路发生一起车祸转弯车辆负全责


  华龙网1月22日16时讯 2017年12月27日13时20分,在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滨江路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朱先生驾驶小轿车从豪庭华苑的车库出来准备左转,遇张先生驾驶电动三轮车直行,朱先生未及时避让,轿车左车灯撞到三轮车前方右侧,玻璃碎了一地。张先生也受了伤,被现场赶到的交巡警紧急送往医院。

  事故中,朱先生未及时避让直行的张先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3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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