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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评医生未等家属签字先手术:彰显医者担当

  原标题:未签字先手术彰显医者担当

  来论

  据当地媒体报道,1月4日,南京一名63岁的老人突然晕倒。几名医护人员恰好路过,随即展开救援。老人被送至医院,急需手术治疗,可家属无法及时赶到医院签字。接诊医生作出决定:先行对老人进行手术,并表示“所有责任由我来承担”。

  按照常规,手术一定要患者家属或者本人签字。然而,当时这名老人大面积心肌梗死,需要立即实施心脏手术,如果等家属赶到,一方面可能再次猝死,另一方面,随着脑损伤的发生,今后有可能成为植物人。危急时刻的一句“先手术,责任我来担”,把老人从死神手里抢了回来,也体现出医务人员的医者仁心和责任担当。

  毋庸讳言,现实当中,并不是所有的医务人员,面对未签字的情形,都能“挺身而出”。从媒体报道情况来看,由于危重患者家属不签字,医务人员不敢实施手术,造成病人死亡的事例,近些年来屡有发生。

  也因此,最高法曾发布《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规定,对于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医务人员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患者因此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医生是一种与死神赛跑的职业。在生死一线、危急关头,担当精神固然重要,但用法律为这份“担当”保驾护航,才会鼓励更多的医生“挺身而出”,令生命获得最大程度的挽救,让生命至上理念得到更大程度上的弘扬。

  □魏文彪(职员)

责任编辑:刘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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