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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政协原副主席受审 亲自揭秘4种收钱套路

  原标题:怀化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黄泽春受审 被控受贿546万

8月2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怀化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黄泽春(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开庭审理。 图/记者华剑

  8月24日,怀化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黄泽春穿着白色Polo衫,站在被告席上,因涉嫌受贿罪、贪污罪被提起公诉。庭审中,长达24页的起诉书足足念了33分钟。

  期间他多次为自己辩护,但还是说愿意承担责任,“作为县委书记肯定要开支,我是很痛苦的,为了地方的发展,这些事是大家一起做的,做不好是我的责任,我不后悔。”对于家人,他显得很愧疚,“我在尽力做家人的工作,又要出钱,又要坐牢,他们是无辜的。”

  本报记者周凌如实习生刘永强通讯员袁建斌李昭菲长沙报道

  8月24日上午10时,怀化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黄泽春(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了一天,当庭未宣判。

  起诉书指控,黄泽春涉嫌受贿罪,2007年至2015年,黄泽春利用担任沅陵县县长、沅陵县委书记、怀化市政府秘书长、怀化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怀化市枢纽编组站搬迁工程副指挥长的职务便利,为27名个人或单位在工程项目承揽、争取项目资金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共计折合546.382万元。

  黄泽春涉嫌贪污罪,2008年至2011年期间,在担任沅陵县委书记期间,使用公款购买贵重物品归个人使用,并将自己在北京期间个人大额开销报销,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85.25万元。

  “起诉书上的指控,和我的认识有一些差别。”法庭上,黄泽春念了一份自己手写的材料,“我说话不标准,怀化方言口音很重,我想把我说的文字材料送交法庭。”在庭审过程中,面对公诉人的现场指控,黄泽春多次为自己辩护,说出了收受钱财的各种“套路”。

  套路一

  假借“做慈善”,30万进了腰包

  记者梳理发现,2008年至2010年,被告人黄泽春利用其担任沅陵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沅陵县长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李长青的请托,为其在处理沅陵会堂土地及整体转让事项上提供帮助。

  起诉书指控,2010年6月的一天,黄泽春还要求李长青以“做慈善”为名,给北京德源伟业经济文化交流中心银行账户汇款30万元。2010年年底的一天,这30万元被该中心员工提取后交给了黄泽春。

  套路二

  “30万不是受贿,只是借款”

  公诉人指控,2007年黄泽春利用其担任沅陵县县长、沅陵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湖南恒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曾建群(另案处理,已起诉)的请托,为该公司在中标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9次收受曾建群给予的财物153.8万元。

  其中,2007年11月的一天,黄泽春在怀化鲁班雅苑小区附近收受曾建群30万元。但对于这笔钱,黄泽春坚称是“借款”。

  “你很缺钱吗?”“很缺钱。”

  “当时打了借条没有?”

  “没打,当时直接交给我的。”

  黄泽春称,当时自己的钱被套牢在股市,于是找曾建群借了30万元。“他是个身家几亿的企业家,也是我特别好的朋友,后来他就交待我用这笔钱帮他买字画。”可至今,黄泽春的字画也没买到。

  套路三

  “40万是为县里谋发展、跑项目”

  起诉书指控,2011年3月,黄泽春通过虚开发票的形式,将个人在北京的大额消费共计40万元予以报销。2012年,黄泽春将该40万元借给时任怀化市公路局局长谢连生内弟媳用于投资。

  对此,黄泽春称,2007年到2012年,为了县里的发展他曾多次去北京跑项目,总共花了110多万,买了虫草、烟酒等礼物送人,每次都要花费几万元。公诉人指控他贪污的40万元,就是其中几笔凑起来的。

  套路四

  “送黄金是代表单位,履行公务”

  起诉书指控,黄泽春曾安排他人用45.25万公款购得2000克黄金,之后送给时任怀化市委书记李亿龙。

  黄泽春认为,他的行为是代表单位履行公务。“当时县委办主任周祥跟我商量购买黄金,是直接买给李亿龙的,当天我就送给了他。”黄泽春说,这是为了争取中央4个亿的投资项目。

  “用公款买礼品,县委有没有开会研究?”“没有,我作为县委书记,就代表县委。”

  而公诉人指出,该事件发生后,黄泽春被提拔成了怀化市政府秘书长。李亿龙也在供述中证实,黄泽春送礼是为了谋求个人关照。

责任编辑:桂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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