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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保委发布“双11”消费提醒

    记者 李晓明

  晨报讯“双11”临近,面对铺天盖地的促销活动,不少“剁手党”已经迫不及待填满购物车了。然而,多样的网购促销往往会带来投诉量的增加。昨日,市消保委发布了“双11”消费提示。
  据统计,2017年上半年,市消保委共受理因网络销售引发的消费者投诉33486件,同比上升41%,占同期投诉受理总量的45%,网购投诉呈加速递增趋势。投诉内容主要集中于优惠促销无法兑现、商家擅自取消订单、售后服务难以保障等。对此,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面对花式促销,还须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谨防促销忽悠。今年“双11”又有不少网络购物平台推出“打折”、“满减”、“红包”等优惠促销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消费者应理性看待,按需选择商品,切勿盲目购物。诸如“最高领取1000元红包”活动,点开“红包”很可能是空包或者需分享至其他群组才可获得,不少消费者按照提示分享后并未得到实际优惠。
  二是看清预付规则。消费者购买前要详细了解商家的促销实质,注意“优惠”的有效期限和使用范围。今年“双11”很多商家推出预付定金,预付后可翻倍享用等优惠,消费者应看清预付细则,一旦支付定金,法律规定商家可不予退还,所以下单时要慎重考虑。
  三是保留维权凭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保存购物凭证,例如促销活动截图、商家承诺截图、与卖家的聊天记录、购买记录、快递单号等,以备日后出现纠纷时有充足的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旦发生消费争议,可及时与商家协商处理,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或市消保委、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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