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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嚣张"司机"醉驾"一次嫌不够 审判期间任性"二次醉驾"

  正义网十堰9月5日电(通讯员高先虎 王忠勇)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醉驾被查处一次就应该长记性了,可是驾驶员彭某却没有吸取教训,在等候法院作出判决结果期间,因再次醉驾被民警查获。日前,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被告人彭某提起公诉,建议撤销缓刑,对其数罪并罚。

  2016年8月27日23时许,被告人彭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由十堰市朝阳中路经福建路往三堰方向行驶,当行至福建路立交桥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湖北医药学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法医毒物检验鉴定,在其血液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51mg/100ml,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警方侦查终结后,以被告人彭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7年4月6日向该院移送审查起诉,并吊销了他的驾驶证。

  然而,没有等到法院对前次醉驾的判决结果,2017年4月13日21时51分许,他竟然无机动车驾驶证再次酒后驾驶,由十堰市港辉巷经河北路往邮电街方向行驶时,行至邮电街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武汉福田爱民司法鉴定中心法医毒物检验鉴定,在其血液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07mg/100ml,为醉酒驾驶机动车。2017年5月5日,茅箭区人民法院对彭某危险驾驶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依法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罚金7000元。

  对于再次醉酒驾驶的行为,茅箭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彭某在法院审判期间又涉嫌相同类型的犯罪,系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的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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