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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法院:执行法官瞬变“帮扶人员”

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李某做执行笔录

被执行人李某及其女儿与法警合影

  2月24日,平南法院执行局宋法官一行7人到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官人性化执行瞬变“帮扶人员”,在动员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的同时,还为其提供贫困家庭申请经济援助的方法和意见,凸显了当前执行攻坚背景下,法官人性化执行暖情的一面。

  2015年4月13日,未成年人李某健骑摩托车搭乘李某由平南县大新镇大新街往平南镇方向行驶,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因采取措施避让不及,导致摩托车碰到行人王某,造成王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李某健父母支付了22000元给受害人王某家属。经法院开庭审理后,被告未成年人李某健父母李某、宾某等人应赔偿原告王某等人15万多元。

  判决生效后,被行人一直未履行义务,申请人王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2月24日,平南县执行局宋法官一行到被执行人李某家中,看到李某住的是铁皮房,没有像样的家具,非常简陋,看得出现李某生活很拮据。经了解,在李某健交通事故后,其父李某已经为其垫付了2万余元的赔偿款,且李某的女儿在2008年不小心跌落邻居家的石灰池,花了二十多万的治疗费,但现在仍造成手脚伤残,生活不能自理,已经欠了不少外债。为此,李某妻子起诉离婚,已改嫁他人。为照顾女儿,李某无法外出务工,平时靠在村里做点散工维持生计,暂时没有履行能力。根据李某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认为该案如果强制执行,效果肯定不佳,于是与申请执行人协调,希望其谅解被执行人的困境,同意被执行人暂缓履行赔偿义务。被执行人李某表示会尽力履行义务,其儿子还在读中专,待其出来参加工作后所得工资会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认的义务,非常感谢法院和申请人的谅解。

  法律无情人有情。眼看着这个贫穷的家庭,执行法官耐心地向李某讲解了国家现在的扶贫政策,并提供了申请援助的正确途径,鼓励其在国家的帮扶下积极生产生活,努力奋斗,早日脱贫。临走前,宋法官还递给李某100元,叫他照顾好女儿,安心过年。李某接过钱,一时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这点小小心意,展现了新时代执行法官的大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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