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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涛副市长接听市民来电办理情况公示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领导接听市长热线电话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将2017年11月28日吴涛副市长接听市民来电的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1. 反映人:赵先生

反映内容:距离“两区”联合乡落水村委会落水洞村两三百米外有两个采石场,已开采十多年,很污染环境。2017年5月村民已向中央督察组反映了该情况,职能部门要求采石场关闭,但是两个采石场只是做了暂时的关闭,几天以后晚上就又开始开采。最近24小时都在大量开采,且该采石场将我们退耕还林种植的松树全部挖了进行采石。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尽快查处乱采滥伐的违法行为。

办理结果:经倘甸和轿子山两区管委会、市林业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1)关于采石场继续违法开采问题:经查,倘甸和轿子山两区联合乡落水洞辖区原有2个采石场(寻甸县落水洞采石场和联合乡落水洞采石场),2016年经整合重组,新成立云南蓝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落水洞采石场,联合乡落水洞采石场关闭,新场址位于联合乡落水村委会落水洞村民小组东面1公里处,距离乡政府7公里,转型升级后设计年产量30万吨,采矿手续齐全。赵先生反映两家采石场继续违法开采,实际上原联合乡落水洞采石场已关闭,开采机械已撤出,但已开采积存的砂石料由企业处理,周边群众会去购买拉运,属于关场销库存而非继续违法开采。

(2)关于擅自开垦林地问题:云南蓝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10日经寻甸县林业局批准临时占用林地13.86亩,临时占用期限为两年,于2014年10月10日到期;2014年11月14日,擅自开垦林地8.6655亩,已报请市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已结案;该企业至今尚未取得征占用林地合法手续,新增破坏面积一案,已于2017年6月27日报请寻甸县森林公安局进行查处,现已移交寻甸县检察院。2017年11月29日再次对实地进行勘察,该采石场擅自开垦面积在寻甸县森林公安局查处后,至今没有进一步扩大。

针对上述情况,“两区”城乡发展统筹局和联合乡林业科再次下发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敦促该企业接受处罚后,积极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在未取得使用林地手续之前不得动工。

答复情况:已答复赵先生。

2. 反映人:杨女士

反映内容:我是五华区菱角塘小区的拆迁户,今年3月我们回迁入住到壹号广场小区,现在我们使用的是工程用水用电,煤气也没有开通。近期,我们小区经常停水停电,给我们住户造成极大的不便。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解决我们小区用水用电用气问题。

办理结果:经五华区政府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人民路壹号广场开发企业因资金困难,未能完成回迁房收尾工程,水、电未能达到一户一表,目前回迁户使用的是施工用水、电。经协调,供电施工已于2017年12月11日晚将外线电缆送到放线现场,并陆续开始放线施工,预计2018年1月15日前完成供电,达到正式通电验收标准。下一步龙翔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对接、协调,争取能早日完善收尾工程,使水、电、气达到一户一表。

答复情况:已答复杨女士。

3. 反映人:张女士

反映内容:(1)一年前,有单位在五华区滇缅大道东风云南汽车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大院外墙边设置了一排固定的铁皮摊位,旁边是三岔路口小团山农贸市场,导致该道路狭窄,车辆无法正常通行,经常堵车,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取消此处固定摊位;(2)五华区滇缅大道黑林铺派出所斜对面有几家烧烤店,其中一家名为“小伟烧烤”较出名,每天18:00以后都有很多人来吃烧烤,将车停放在店门口,导致此路段每天夜间都堵车严重,并且经营过程中油烟扰民。

办理结果:经五华区政府、市公安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1)关于设置铁皮摊位问题:该地点是昭宗社区小团山村2015年自主修建并管理的道路,为解决道路修建后车辆乱停乱放、乱扔垃圾、随地大小便、摊贩占道经营、道路维修资金支出等问题,村民小组在道路旁建盖活动亭棚。针对张女士反映的问题,黑林铺办事处已敦促村民小组尽快解除与租户的协议,拆除建盖的活动亭棚;如果不能自行拆除,将按照相关城市管理规定,启动强制拆除程序,还路于民。

(2)关于违章停车问题:经调查,张女士所述路段的违停车辆多来自于附近餐馆的就餐人员,逢交警到达现场处罚时,驾驶员就将车辆驶离,待交警离开后又停回。为解决管理效果反复的问题,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已在黑林铺前街安装了电子监控抓拍系统,目前违章停车已有所减少。之后,辖区交警大队还将采取巡逻管控和电子抓拍相结合的模式,加大对违停车辆的查处力度,并不定时联合城管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3)关于烧烤店油烟扰民问题:五华区环境保护局对烧烤店下达了现场处理决定通知书,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一是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二是对使用的油烟净化器请安装公司现场进行维护和清洗,保证运行良好;三是更换淘汰设备;四是加强对店内员工的管理,减少油烟排放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答复情况:已答复张女士。

4. 反映人:李先生

反映内容:近期,有企业在禄劝县屏山镇硝井村委会西村的后山上开采,严重破坏了山林。据我所知,该企业并未得到相关部门的开采审批,请查处。

办理结果:经禄劝县政府、市林业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1)关于采石场违法开采问题:经实地调查,并与反映人李先生多次沟通联系核实,其反映企业为禄劝柿花树采石场,该采石场持有采矿权证。

(2)关于擅自开垦林地问题:经调查,在此之前,屏山镇街道办事处林业站已于2017年10月19日接到群众举报,林业站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到实地处理。经过现场勘验、检查,当事人段某某擅自开垦商品林面积为3.47亩。屏山镇林业站当即下发了停工通知书,并对当事人段某某提取和搜集了相关证据。案件调查终结后对当事人段某某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11月28日接到李先生反映情况后,屏山镇街道办事处林业站再次组织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未发现擅自开垦林地情况。

答复情况:已答复李先生。

5. 反映人:袁先生

反映内容:近期媒体报道滇池水质有所好转,我想了解一下,下一步政府治理滇池的措施有哪些?

办理结果:经市滇池管理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2016年滇池全湖水质类别由劣Ⅴ类好转为Ⅴ类,是20多年来水质最好的一年。2017年1月至10月,滇池全湖水质类别总体保持Ⅴ类,滇池蓝藻水华程度持续减轻。

为巩固滇池保护治理的成效,市政府将主要采取以下8项措施:一是抓好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推进第十三、第十四水质净化厂建设,加快推进排水管网配套及老旧管网改造,提高污染物削减能力;二是抓好面源污染控制,推进农村农业污染综合整治,提高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转效率,积极构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置四级管理体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发展清洁农业。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雨水径流的积存、渗透和净化能力;三是抓好河道综合整治,通过采取清污分流、生物技术等治理措施,确保所有入湖河道水质全面达标。坚持河道、管网清淤常态化;四是抓好雨污合流控制,开展河道排污口、雨水排放口的排查和整治,增设调蓄设施,最大限度减少雨污混合水翻坝、翻闸溢流;五是强化湿地净化功能,充分发挥生态湿地对污染负荷的削减作用。加强对湖滨生态湿地的建设、管理、维护和监管;六是强化生态补偿落实,以生态补偿倒逼河道截污治污系统的完善,倒逼河道水质的提升;七是强化河道综合管理,构建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河道信息化管理;八是强化环境联动执法,严厉打击向入湖河道、滇池排放污水、倾倒垃圾、乱占乱建等违法行为。

答复情况:已答复袁先生。

6. 反映人:李女士

反映内容: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期间,我在昆明华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我们的工资每月都被扣除了社保费。我于2017年3月15日生育了孩子,但是我却没有报销到相关保险费用,休假工资也没有发给我。

办理结果: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李女士反映的问题,五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受理立案,并开展相应工作。2017年12月1日14时,五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组织双方到办公室协商劳动争议问题。在协商过程中,昆明华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表示,公司同意协商支付劳动者未参保造成生育保险无法报销的损失(其中包含产假期间的工资),但目前公司基本账户均处于法院查封状态,需等法院解除查封后,才能履行赔偿责任。五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督促该公司履行相应的法定责任。

答复情况:已答复李女士。

7. 反映人:蒋先生

反映内容:我公司(昆明市子荣经贸有限公司)在官渡区广福路七甲二组边上有一块土地,土地证号是昆国用〔2008〕第00008号。2017年7月25日,官渡区规划局公示官渡区花岸小区项目,我看到公示后发现,我公司土地与公示项目土地面积重复占用400平方米。另外,花岸小区项目还存在无证施工的问题。

办理结果:经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1)关于土地重复占用问题:经供地勘测定界技术单位确认,昆明市子荣经贸有限公司昆国用〔2008〕第00008号土地证与KCGD2013-8-A1号地块为相邻四邻关系,用地未发生重复占用情况。

(2)关于无证施工问题:经查,由昆明国瑞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花岸小区项目,分二期建设,重庆华硕建设有限公司为总包方,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为监理方。一期已取得相关行政审批手续;二期于2017年11月6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30101201700225号)副本,2017年12月5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建字KG5301112017120501)。

二期项目12月5日之前,10号楼处于基底清土,砖胎膜施工,筏板基础钢筋安装20%;11号楼处于基底清土,砖胎膜施工,砖胎膜施工40%。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已依法下达了《询问调查通知书》(昆综询字〔2017〕0014107)和《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昆综停字〔2017〕0013002)。

答复情况:已答复蒋先生。

8. 反映人:王先生

反映内容:近期,我经常经过广福路,发现渣土车超载严重且渣土泼洒路面的问题比较突出,不知政府有什么措施加强监管。

办理结果:经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1)昆明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已现场督促官渡区城管综合执法局,进一步强化该路段周边施工工地的源头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各类违规运输渣土行为,必要时联合辖区公安、住建、交警、交运等职能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渣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2)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市主城区将分3个阶段,逐步推广使用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淘汰原有老式渣土车。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采用了“国五”排放标准,密闭装置更科学,可通过车载北斗智能终端与发动机ECU芯片关联,实现车辆远程管控、密闭状态识别管控、智能限速等一系列智能监管功能。届时,现有渣土车的多拉快跑、泼洒污染、扬尘污染等现象将有望得到很大程度的改观。

答复情况:已答复王先生。

9. 反映人:范先生

反映内容:我是官渡区东风东路大树营小区的住户,145路公交车之前途经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大树营、大树营中营。近期,公交145路不再经过上述站点停靠,十分影响周边市民出行。

办理结果:经市交通运输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公交145路原由金沙小区始发,经金瓦路、人民东路、中营路、东风东路等站点行驶至后新街终到,并在中营路设有“大树营、大树营中营”两对站点。由于人民东路、东风东路与中营路交叉口加装路中隔离设施,车辆无法左转进入中营路运营,加之中营路现状为机非混合两车道,道路通行条件无法保证公交车辆安全通行。昆明公交集团于2012年3月10日起对公交145路途经路线进行调整:取消行经中营路,改由金瓦路、金马路、东风东路回原线行驶。

大树营中营村周边道路均已设置公交站点,具体为人民东路的“新迎路口(人民东路)”站,距离中营村约为200米,现停靠公交线路有77、K9、29、236、249、54、237、72、47路等9条;二环东路的“大树营立交桥(二环东路)”站距离中营村约为300米,现停靠公交线路Z108路;东风东路的“大树营后营”站距离中营村约为200米,现停靠公交线路有117、201、145、108、63、254、K17、28、Z108、249、89、D27路等12条。

为进一步满足大树营中营片区市民乘客出行需求,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要求昆明公交集团进一步密切关注片区道路通行情况及人民东路、东风东路交通组织调整情况,待道路通行条件具备后,将视情况恢复145路停靠中营路路段公交站点,满足中营村周边市民公交出行需求。

答复情况:已答复范先生。

10. 反映人:李先生

反映内容:建设路94号是一家石屏烧烤店,每天经营期间,直接把烧烤的油烟对外排放,油烟严重影响小区住户的正常生活,危害周边公共绿化树生长。

办理结果:经五华区政府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经区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管局、城管综合执法局、莲华街道办事处调查,建设路94号石屏烧烤店持有营业执照,无环保手续,无环保设施,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不全,存在油烟扰民及公共绿化树被熏的问题,职能部门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1)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2)对治污设施进行整改,严禁油烟直排;(3)完善环保手续,如不能取得环保部门审批备案,建议转项经营。同时,城管中队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店外经营现象及时取缔。2017年12月19日经区环境保护局现场核实,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环保手续正在备案申报中。

答复情况:已答复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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