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沙母婴资讯网聚沙母婴资讯网

旬邑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 司法为民办实事

  陕西法院网讯 近日,旬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快速审查、快速立案、快速办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将纠纷化解在诉前,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充分体现了旬邑县人民法院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的司法为民情怀。

  2015年1月31日,原告王某和被告某村委会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学校的四间教室及教师房,原告分两次将现金40000元交给被告,被告为原告出具收条一张。但是被告未按约定交付房屋,而是将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并交付使用,但一直未退还原告的购房款。

  无奈之下,王某正式向旬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递交了起诉状。鉴于本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为了尽快处理此案,诉讼服务中心拿到当事人的立案材料后,办案法官立即前往村委会,了解双方发生矛盾的主要原因,案情在半个小时的调查了解下,已完全清晰:一起简单的买卖合同因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事实均不置可否,只是因现实情况,在履行的时间上无法达成合意。于是承办法官以解决双方问题为目的,用实际经验不厌其烦地给原、被告讲情理、讲道理、讲法理,耐心从现实出发向他们说明矛盾症结,并从双方今后合作往来方面做沟通协调工作,用真情与朴素的语言打动了当事人,最终在法官一个小时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不计前嫌、握手言和。村委会同意立即退还原告的购房款。此案在新年钟声敲响前尘埃落定划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民事案件进入审判程序,一般时间跨度较长。而诉前调解将矛盾化解在萌芽,既减轻了当事人的心理和经济负担,又有效地实现了案件的繁简分流,在缓解了审判部门办案压力的同时大大缩短了审判周期,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深圳梅林临时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