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沙母婴资讯网聚沙母婴资讯网

北京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实施“两票制”

  新京报快讯(记者沙雪良)北京市药品流通“两票制”实施方案近日出台并实施。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两票制”旨在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实施范围为市属公立医院,同时鼓励军队和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

  减少流通环节,加强药品监管

  “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具一次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具一次发票。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两票制”有利于依法打击非法挂靠、商业贿赂、虚开发票等行为,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理顺药品价格,也有利于加强药品监管,助推药品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据了解,“两票制”是今年国家和北京市医改的重点任务之一,是药品流通领域重要的改革内容。

  在“两票”主体的具体认定方面,国家文件规定: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1家商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1家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

  北京市对此进行了细化,例如在控股商业公司的界定方面,明确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集团型企业对其设立的商业公司持股50%以上的才可视为药品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主要是考虑到,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商业公司统一销售本企业(集团)的药品已成为趋势,为有效保障生产企业对入股商业公司的实际管理控制权,进一步细化了控股比例。

  设3个月过渡期,三类药品可特殊处理

  为了便于操作,实施方案明确,有三类药品可特殊处理:麻醉、精神、防治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免费用药、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计划生育药品、中药饮片、体外诊断试剂、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为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和病人急(抢)救等特殊情况,紧急采购药品或国家医药储备药品;为保障临床急需短缺药品的及时供给,短缺药品可特殊处理。

  为保障基层药品的有效供应,偏远、交通不便地区百姓及时用上药,配送到特别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允许药品流通企业在“两票制”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确需增加一票的,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商市卫生计生部门确定后,在市药品阳光采购平台公示。

  据了解,为确保政策平稳落地,“两票制”设有3个月的政策准备过渡期。过渡期内,药品企业、公立医疗机构和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资料提交审核、系统改造升级等相关准备工作。

  市发改委表示,为保障“两票制”顺利执行,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各部门在“两票制”执行中的监管职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公示,推动药品阳光采购平台、药品追溯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平台等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责任编辑:刘德宾 SN222

莲塘劳务公司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