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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燃气报警器 物业向业主强收300元

燃气报警器本属自愿购买,明码标价安装,但宝鸡一小区物业却强制业主安装燃气报警器,并收费300元,业主不同意就不给燃气卡。
  业主:燃气报警器是否为新房必备设施?
   1月29日,高新区臻和天下多位业主反映,小区刚交房,业主领燃气卡时被告知要缴纳180元的波纹管费和300元的燃气报警器费,不交钱就不给燃气卡。业主自己装燃气纹管都不行,要求必须使用燃气公司的,纯粹是强买强卖。
   据业主姬女士介绍,开发商与燃气公司私下签订合同安装报警器,并没有事先告知业主,业主也不同意。业主质疑:其他小区的新房有些并没有安装燃气报警器,这个装置是否为新房的必备设施?
   业主李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小区很多业主就强制收费不合理一事要求物业给出说法,多次交涉后物业公司表示:燃气波纹管目前改为使用的交钱,未使用的不交钱,按3米共180元执行,但燃气警报器费还是要收300元。
  物价局:经业主同意才能收费
   宝鸡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国家早有规定,取消与城市基础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住宅小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费包含在商品房的价格之中。像这种额外燃气报警器安装收费需要事先经过业主同意才行。
   29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多次拨打臻和天下小区九华海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了解业主反映违规收费一事,该公司工作人员称负责经理不在,没办法回复,截至发稿前仍未联系到。
   宝鸡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华商报记者,燃气公司安装的波纹管收费一米60元,没有问题,业主也可以使用合格的管材自行购买安装,中燃公司的燃气报警器是380元一个,采取市民自愿、明码标价安装,也有小区交房时是由开发商、物业公司统一采购,要求燃气公司安装的,至于臻和天下小区收取业主的燃气警报器费与燃气公司无关。 华商报记者 张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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