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继首次开庭因原告方律师突发心脏病致庭审延期后,新京报记者今日(1月29日)从唐山市滦南县法院确认,“追赶肇事者致死被索赔”一案将于2月2日再次开庭。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7年1月9日,唐山市曹妃甸区柳赞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摩托车驾驶员张永焕逃逸。正在事发现场的朱振彪驾车追赶。两人一前一后行至一处铁道时,张永焕在铁轨处被火车撞击身亡。
时隔近一年后,朱振彪收到一份《应诉通知书》,滦南县法院通知朱振彪于2018年1月19日出庭。告朱振彪的人名叫张殿凯,系张永焕之子。尽管承认父亲存在肇事逃逸情节,但张殿凯认为,朱振彪的穷追不舍是导致父亲被撞身亡的原因,因此将朱振彪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60万元。
1月19日上午,案件在滦南县法院一审开庭。新京报记者从原被告双方处确认,由于原告方代理律师突发心脏病住院,导致庭审无法正常开始。
今日,新京报记者从朱振彪及滦南县法院确认,案件将于2月2日再次开庭。
编辑:戴玉玺 倪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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