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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厂逾期交付巡防艇 台“海巡署”解约并高价索偿

  原标题:庆富造船厂逾期交付巡防艇 台“海巡署”宣布解约并高价索偿

庆富造船至今仍有15艘巡防艇未交付“海巡署”(图片来源:联合新闻网)

  [环球网综合报道]据台湾联合新闻网11月26日报道,台当局“海巡署”辖下的“海洋巡防总局”今天(26日)宣布,由于委托庆富造船厂制造的第14艘100吨级巡防艇已逾期交船达90天,依照合约自即日起,与庆富造船公司解除后续15艘巡防艇的委造契约,并将向庆富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共约15亿2784万余元新台币。

  “洋巡总局副总局长”谢庆钦表示,庆富造船公司于2013年5月30日得标制造“海洋总局”共28艘100吨级巡防艇,决标金额37亿4200万元。之后于2015年4月首艘交船迄今,已验收13艘,另有8艘施工中、7艘尚未开工。

  由于庆富船厂施工进度持续落后,11月1至19日的进度为0,海洋总局分别在10月27日、11月6日、10日、17日、23日,共5次行文向庆富及连带保证的兆丰银行、负责监造的船舶中心催促赶工,结果仍因缺料等问题无法具体改善,没有施工进度。

  “海洋巡防总局”委造的第14艘PP-10068巡防艇,原订于4月30日就应交船,虽经展延工期119.5日(台风3.5日、厂区风灾受损100日、“一例一休”16日),完工日期展延至8月28日,但截至今天中午12时为止,已超过完工期限达90天,符合解约要件。

  谢庆钦称,“海洋巡防总局”为海上执法机关,迫切需要提升海域执法能量,决定即日起与庆富船厂解除契约,除将书面通知庆富船厂,并将其列入不良厂商。

  另外,台当局将通知连带保证的兆丰银行,有关拨付履约保证金、预付款还款保证金及保固保证金等,全数款项不予发还。至于之前已经交船的13艘巡防艇后续保固,以及未交船的15艘巡防艇,将另行招标,所增加的费用会向庆富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海巡署”在22日提交给“立法院外交国防委员会”的报告中写道,重新招标金额与2013年决标的差额,预计高达12亿8516万余元新台币(下同);未交艇重新采购差额8亿零595万余元、保固金差额及逾期违约金6亿零57万余元,扣除第13艘PP-10066艇应付未付款1亿2132万余元。

责任编辑:刘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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