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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去年出生38.3万人 二孩超四成

    本报讯 (记者 黄乔)10月3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九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关于《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6年,我市出生人口为38.3万人,同比增长近6万人。其中二孩16.2万人,占总出生数的42.22%,同比增加5.98%,妇幼健康、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等稳步提升。

    加大服务保障力度,优化便民服务

    据了解,《条例》于2016年3月由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修订后的《条例》于当年4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经一年多了。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依法推进《条例》全面有效实施,对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卫生计生委主任黄明会说,《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坚持把优化便民服务作为重要抓手,全面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简化再生育审批,大力推行网上办理、代办服务、上门服务和承诺制度。

    在增强孕产幼医疗服务保障方面,为防控出生缺陷,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孕情监测和孕期保健工作,做好再生育咨询和妊娠风险评估,保障高龄孕产妇母婴安全。同时,还开展免费计生技术服务,施行计生避孕节育手术,有序发放药具。

    落实政策和配套制度,保障《条例》落地

    “为促进《条例》落地,我们坚持把落实政策优惠、完善配套制度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黄明会说,《条例》实施期间,我市严格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政策和特别扶助关怀政策。

    “独生子女父母按照规定每人每月获得2.5~5元或者一次性奖励,惠及470多万人。”黄明会介绍,针对农村计划生育老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城市计划生育居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人员,则分类实行年老奖励政策,共惠及超过182万人。而对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除一次性给予特别扶助金外,每人每月还分别给予400元、500元资助,惠及约6万人。

    黄明会介绍,在完善配套制度方面,市卫生计生委与市人力社保局联合下发《关于请婚假产假护理假有关规定的通知》,对落实婚假、延长产假、休护理假等作出明确规定,以完善的制度保障《条例》落地。

    加强妇幼保健服务资源供给与合理配置

    “我们把《条例》作为计生执法的基本准则,以规范计生执法管理。”黄明会说,“我们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出台文件,监督婚假、产假、护理假规定的落实;还联合市综治办、市公安局等部门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对‘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

    数据显示,2016年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到了108.80,呈现出稳步下降并趋于正常值的良好态势。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今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调研。

    “条例实施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妇幼保健服务资源相对不足等问题,需要在今后条例实施中认真研究解决。”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兰运华说,具体有三方面建议:一是加强妇幼保健服务资源供给与合理配置,密切监测评估我市“全面两孩”政策实施进展,及时掌握生育水平变动趋势,根据实际需求,改扩建妇幼保健机构,大力培养妇幼保健专技人才,增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二是加强对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财政保障;三是加强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的扶助关怀,妥善解决“农转城”计划生育人员的年老奖励扶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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