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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一院再回应产妇跳楼身亡事件:与医院诊疗无关

  未来网(www.k618.cn)北京9月5日电(记者 宋霞霞)今天(9月5日)上午,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官方微博@榆林一院发布《关于产妇马XX跳楼事件有关情况的说明》,说明中称,该产妇跳楼身亡的根本原因与医院诊疗行为无关。


  图为@榆林一院发布《关于产妇马XX跳楼事件有关情况的说明》截图

  该说明中写道,2017年8月31日,我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产妇马XX跳楼身亡,产妇马XX,女,26岁,身份证号6127XXXXXXXXXX3325,绥德县吉镇镇张家峰村人。产妇于2017年8月30日15:34,以“停经41+1周要求住院待产”之主诉入院。初步诊断:1.头胎41+1周孕待产;2.巨大儿?入院完善相关检查后,因胎儿头部偏大(彩超提示双顶径99mm,一般足月胎儿双顶径不大于90mm),阴道分娩难产风险较大,主管医生多次向产妇、家属说明情况,建议行剖宫产终止妊娠,产妇及家属均明确拒绝,坚决要求以催产素诱发宫缩经阴道分娩,并在《产妇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顺产要求。

  2017年08月31日上午10时许,产妇进入待产室。生产期间,产妇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强行离开待产室,向家属要求剖宫产,主管医生、助产士、科主任也向家属提出剖宫产建议,均被家属拒绝。最终产妇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医护人员及时予以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

  2017年9月3日早9时,绥德县公安局负责人来院召开警、院、家属三方座谈会,通报产妇跳楼身亡结论,建议产妇家属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异议。

  综上所述,该产妇跳楼身亡的根本原因与我院诊疗行为无关,我院对产妇的不幸遭遇表示深切哀悼和同情,对颠倒黑白、意图利用跳楼事件谋求不当利益的造谣者表示极大愤慨并保留依法维权权利。

  9月1日,华商二三里报道了8月31日晚8点左右,在绥德二康住院部五楼一名年龄不到30岁的待产孕妇从楼上坠下身亡。

  9月2日下午,榆林一院就发生在该院绥德院区的这一事件回应称,经了解产妇马某入院后,B超检查显示胎儿头部偏大,存在难产风险,主管医生建议剖腹产,但产妇和家属坚持顺产。在生产过程中,产妇疼痛难忍,要求剖腹产被家属拒绝,最终产妇情绪失控跳楼身亡。目前,公安部门已介入处理,事件详细过程有待调查。

  9月3日上午, 榆林一院又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关于产妇马某跳楼事件有关情况的说明,称今日早9时,绥德县公安局负责人来医院召开警、院、家属三方座谈会,通报产妇跳楼身亡结论,建议产妇家属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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