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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弘:法学家的“小目标”

  

  在演唱会上高歌的何家弘 李红笛/摄 

  

  何家弘部分小说和著作的中外版本 

  “俗话说得好,不会唱歌的法学家不是好作家。”2月2日晚,能容纳1200人的中国人民大学如论讲堂座无虚席,一场特殊的演唱会刚刚开始,主持人这样介绍着今晚的主角——何家弘:一位著有五部悬疑小说的法学家,一位爱唱歌的国际足联道德委员会调查庭委员。 

  那天的演唱会上,何家弘还发布了自己的新作《司法证明方法与推定规则》的中英文版。 

  音乐与情怀 

  “我有很多大的梦想,比如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我每年都会给自己制定几个‘小目标’,比如猴年的一个小目标是一次要跑完10公里,这个目标已经实现了。”今年65岁的何家弘,完成了五部悬疑小说、数十部法学专著,并在2017年5月当选为国际足联道德委员会调查庭委员,如今又成了一位“跨界歌王”,一个又一个的“小目标”让他的心永远在路上。 

  何家弘告诉记者:“开演唱会本来只是一句戏言,不过有媒体采访我的时候,在文章中专门提到了演唱会的事。于是每当我出去开会、交流,就不断有人问我演唱会什么时候开,甚至邀请我到当地举办。于是,我按照做科研项目的习惯,进行了全面的可行性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我具备一定的条件:第一,经过两年多的练声,我的嗓音已有明显改善,具备唱歌的基础条件;第二,我坚持长跑、打球、游泳等运动,具有较大的肺活量,可以连续歌唱;第三,我曾经在中央电视台的多种节目中担任嘉宾和主持人,还多次担任人大法学院春节联欢会的主持人,有一定的舞台经验;第四,许多学生校友对此事很有热情,可以帮我筹办。” 

  刚开始的时候,何家弘想得比较简单:“到年底,邀请我的学生,找个会议室,唱几首歌就可以了。”但他的学生们要把这件事做得更专业,他们成立了筹备组,在联络群里征集伴唱伴舞的人员,让有舞蹈声乐特长的校友主动报名;他们为何家弘写好穿插其生平故事的主持词;他们请来专业的马头琴、笛子演奏家和演唱会现场导演。何家弘开玩笑地说:“整场演唱会,除了我这个主唱不专业,其他都是专业的。” 

  “何老师要开演唱会”的消息渐渐传开了,原本场地定在能容纳400人的礼堂,一开始订票才发现座位不够,于是换到能容纳1200人的如论讲堂,然而在演唱会开始前半个月,名额便被一抢而空。一句玩笑,终于变成了一场真正的演出。 

  何家弘告诉记者:“我喜欢少数民族的歌曲,特别是蒙古族和藏族的民歌。于是我就选择了十余首比较熟悉和喜爱的民歌,先听原唱录音,再按照简谱学唱并背歌词。曲目选择也有我对自己人生经历的回顾,因为我曾在黑龙江小兴安岭脚下的农场下乡,所以开场的第一首歌就是《走上这高高的兴安岭》。”1969年,16岁的何家弘和十几个小伙伴,带着激情和理想,来到了北大荒,开始了长达8年的农场生活。艰苦的岁月,磨练了他们的韧性和意志。“在北大荒的8年,让我对那里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如同我的第二故乡。” 

  最终,在学生校友的大力帮助下,演唱会的主题定为“草原情·高山恋”。何家弘在公号中这样表达:“我将在歌声中,走下高高的兴安岭,来到美丽的大草原,追随远飞的天鹅,在沉静的夜晚,去敖包约会;我将带着高原的恋情,走过神奇的天路,在雪山草原欢歌,与美丽姑娘共舞,然后伴随雅鲁藏布江水,走出喜马拉雅,回归额尔古纳河畔的茫茫草原。在这些歌曲中,既有我的事业,也有我的爱情;既有我的因缘,也有我的归宿。” 

  作家与法学家 

  跨界似乎是何家弘永不停息的一种尝试,他的五部小说《血之罪》《性之罪》《X之罪》《无罪贪官》《无罪谋杀》被称作“三罪二无”,这些作品被翻译成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英文等多国语言。第一部小说《血之罪》于2007年被英国《卫报》推荐为“亚洲十大犯罪小说”之一,并于2011年在“第五届全国侦探推理小说大赛”中获得“最佳推理奖”。他还于2016年在“第六届全国侦探推理小说大赛”中荣获“特别贡献奖”。 

  “文学是我法学研究的副产品,创作文学作品和法律工作是一种互补。”何家弘告诉记者。刚开始创作小说的时候,何家弘只是想圆一个文学梦,但后来他觉得中国非常需要普法,中国需要通俗的法学读物。 

  冥冥之中,何家弘把研习法学的心得融入文学作品之中,因此这些小说也可以称为“法学读本”。《血之罪》是刑事错案读本,《性之罪》是证据调查读本,《X之罪》是渎职犯罪读本,《无罪贪官》是腐败犯罪读本,《无罪谋杀》是刑事证据读本。“如果说前三部是从文学到法学的创作,那么后两部则是从法学到文学的写作。在前三部小说的创作中,我是先有生活中的案例和故事,然后加入法学的内容。在后两部小说的创作中,我却是先有法学或法治的主题,然后再根据生活积累去编写案例故事。作为一个文学写作者,我喜欢前者。作为一个法学教书人,我青睐后者。” 

  有人把何家弘的作品叫做“反腐小说”“法治文学”,但何家弘认为,他想写的是反腐败背景下的悬疑小说,而不是围绕着官场上的争斗和商业权钱交易。“有些人评论说我的小说里真正的坏人并不多,犯罪肯定要有罪犯,但这些坏人也有好的一面,也是我们在实践中接触案件中,即使外人觉得特别恶劣的犯罪也有善良的一面,不是对所有人都恶。”他认为,该责怪的不是堕落腐败的个人,而是制度,他的作品想要探讨的,正是社会环境和制度对人的影响。 

  “我在北大荒下乡时期写作的第一部小说,探讨了司法公信力缺失,社会中人们对司法的认识,选了一个极端的视角——‘神明裁判’。偏远地区的民众发生了刑事案件,不愿意到法院去,而是用民间的方式来解决。这正是司法公信力缺失的一种表现。”他说。 

  文学与法治 

  谈到用文学普法,何家弘认为,普法很多时候都需要一些文化层面的东西,特别是文学作品。“我在十几年前就提出法学的通俗化,有些人认为法学是很精深的学问,甚至写论文的时候想的都是怎么让自己的文章更加晦涩难懂,以示学问高深。所以我办了一个法学家茶座,内容都是比较轻松的杂文随笔,但是要有法学的思想和精神。” 

  何家弘的法学家茶座倡导了一种新的文风,在那之前中国真正写法学随笔杂文的很少,所以开始约稿往往很难,很多稿子写得像学术论文一样,虽然很有思想,但作者还是习惯强调逻辑性,文章还有脚注。“后来我就明确说,这种文章不要脚注,脚注会打断别人阅读的连贯性。我认为,推进法治,一方面要培育法治的社会环境和制度环境,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由于‘文化’具有普遍性和大众性的特征,所以,法治文化不能局限在法律活动的范围内,应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文学则是在社会中传播法治文化的重要载体。中国要建成现代法治国家,就必须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也要加强法治文学的创作和推广。” 

  何家弘认为,中国的法文化生长缓慢,难成风尚。那么法学就是法治文化的主要载体。法学汇集了人类智慧的成果,凝聚了人类思想的精华,因而是博大精深的。然而,法学又应该是通俗易懂的,应该具有大众的品格。因此,法文化不能局限在法律适用和法律研习的范围内,而应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就当下中国而言,“普法”可能比“科普”更为重要,因为中国要建成现代法治国家,就需要先进的法文化,就需要大众的法文化。 

  花香四海 

  何家弘的作品在海外影响比较大,甚至有人说是“墙里开花墙外香”。对此何家弘表示,“一是因为犯罪小说侦探悬疑小说在欧美比较有市场,而中国本土的推理小说没有培养出一些读者群。二是外国的侦探小说创作水平比我们高,看我的作品有异国情调在里面,有新鲜感。正如有的书评所说,我的小说里有很好的中国人的社会生活场景,包括带有地方特色和少数民族特色,这些对外国人也很有吸引力。” 

  在设置悬念这方面,何家弘表示,无论什么小说,总是要有悬念,即使是爱情也要有悬念,吸引读者继续下去。但文学作品不能把它写成简单的推理小说,要设扣解扣,设计巧妙,像一个智力游戏猜谜游戏一样,想办法欺骗读者最后再说出答案。“有些创作走到一个自己没法自圆其说的死胡同,用了太多虚构和想象,甚至是恐怖的色彩,最后只能说是心理认知错误,这会让读者很失望。所以我写的多数还是基于现实的东西,以真人真事为基础,更多地去讲故事。” 

  尾声 

  演唱会现场,处处可见何家弘学生们的身影,这场演唱会就是他的满园桃李用满满的信任和爱戴筹划而成的。学生眼中的何家弘,足球、羽毛球、唱歌、跳舞……样样精通,低调随和的处事态度和丰富多彩的人生形成了何家弘意趣十足的“反差萌”。 

  在采访的最后,记者向何家弘询问:“您2018年的小目标还有什么?” 

  “保密。”何家弘笑着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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