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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强制员工转发公号文章,过分了

  如今,一些企业看中了用户习惯,逐渐将微信朋友圈变成营销推广的优选渠道,有企业规定,不转发单位公众号文章就扣钱,还有公司要求员工24小时打开定位系统。“作为员工,在私人的社交群里偶尔转发公司的文章倒可以接受,但领导强制员工把公司微信公众号文章转发到朋友圈,这让我很不爽。”在河南省郑州市某公司工作的王磊,看着公司发布的绩效考核新规一筹莫展。(3月27日《法制日报》) 

  对企业的一些特殊的内部管理规定,员工或多或少会有怨言。对此,我们应两面看:一面是,企业是靠盈利养活职工做大做强的,企业如果不赚钱,职工就可能会丢饭碗;另一面是,企业涉及员工利益的规定,应征求员工意见,多些解释、动员,尽可能以奖代罚,让员工按照企业的内部规定要求,心甘情愿地付出。这样的企业规定,才不至于因为违反法律和情理,影响员工情绪,也不至于因为实施难,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 

  企业老板与员工,看起来是一种雇佣关系,但也可以说是一条船上的人——风雨同舟,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为了加大企业或产品宣传力度,提升销售业绩,公司要求员工每天将公司微信公众号文章转发朋友圈,甚至要求员工安装专门的App,在定位系统上按时签到和打卡,有一定道理。员工将公司微信公众号文章转发朋友圈,不仅可以降低对外宣传的成本,而且员工转发更有亲和力,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员工按时签到和打卡,可以约束极个别不守规章制度的员工,有助于企业管理者了解员工的出勤信息,按照出勤考核员工。 

  然而,企业的内部管理不能任性,不能违反法律,不能不顾员工情绪。从法律和尊重员工的层面讲,企业内部管理规定中要求员工做到的事情,应经过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如果规定程序不合法,或者侵犯了员工的正当权利,就不是好规定。譬如,如果不是特殊工作岗位上的员工,企业没有固定上班时间,要求24小时都开着定位系统,就涉嫌侵犯了员工的人格和隐私。 

  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应该选择便于实施的方式方法。换句话说,内部管理规定也反映出管理智慧。规定要宣传、解释到位,防止徒有虚名,执行不到位。规定中,应尽可能使用温和、协商的口吻,少用或不用“必须”“禁止”等带有强制性语气的词,避免员工感到被歧视、被刺激,做出与公司规定初衷相反的行为。比如,要求员工每天必须将公司微信公众号文章转发朋友圈各两次,否则将进行每天每篇10元的处罚,可以变成希望员工每天将公司微信公众号文章转发至朋友圈,每转发一次奖励10元,每人每天奖励不超过20元。规定的内容不同,但目的相同,效果就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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