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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倾情巡护“醉美”海岛

  核心提示

  “小心,有蛇。”12月7日,记者在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两位监察员的带领下来到无居民海岛罗北堆进行日常巡查工作。杂草丛里,一条水蛇“嗖”的一声跃入旁边废弃的虾塘里,惊起众鸟飞过。

  岛上植被翠绿,杂草丛中点缀着不少小野花,蝴蝶飞舞,鸟鸣清脆,空气异常清新。监察员在检查完界碑是否完好后,照例戴着手套,用砍刀将界碑周围的杂草清理干净。再用树枝拍打草丛,艰难地踩在早已难辨轨迹的小路上,用照相机不停拍摄着岛上情况,并在《无居民海岛执法检查情况表》上记录本次巡岛情况。“我们对无居民岛进行‘一岛一档’管理,每次登岛巡查,除了填写情况表外,还会将照片保存归档,进行前后对比,这样就能非常直观的看到海岛的恢复情况。”监察员何仲海说道。

  一岛一档案 保护无居民海岛

  “罗北堆,位于海口市东寨港南侧海域,地理位置为北纬19°53′,东经110°36′,隶属海口市美兰区,距岸约0.07公里。”在岛上入口处的界碑上,记者看到了罗北堆的“身份信息”。

  “以前岛上盖有房子和十几个虾塘,自从退塘还林后,废弃的虾塘里已经长了不少莎草和红树植物,成了一片生态良好的自然湿地。”何仲海告诉记者,罗北堆在三江镇嘉南村赤土三队附近,面积9807平方米,是沙岛,岸滩为冲积土。只要不过多干涉和人为破坏,这些海岛很快就可以恢复到自然状态。

  为了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自然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10年3月1日起我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应当维持现状,禁止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以及进行生产、建设、旅游等活动。

  根据中国海监总队《中国海监海定期巡查工作规则》的要求,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制定了《海口市2017年度、季度海岛执法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对我市辖的13个海岛(其中1个有居民海岛、12个无居民海岛)进行了4次登岛检查,今年以来,共派出车辆船艇巡查14次,派出执法人员50人次,完成海口市海岛巡查执法任务。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在单独开展执法的同时,还全力配合总队的执法工作,及时向总队上报相关执法信息,与总队联合对海岛进行巡查。今年配合总队第十支队对我市四脚坡岛进行登检,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发现违规行为。

  “目前我市无居民海岛保护管理工作主要是开展海岛权属调查和海岛退塘还林工作。”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支队长冯所军介绍,为加强对我市无居民海岛保护管理,促进海岛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市海洋和渔业局十分重视海岛巡查执法工作。海洋渔业监察支队坚持每季度定期对市属无居民海岛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登岛巡查,深入海岛附近乡镇、村委会及东寨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了解海岛相关使用情况,积极宣传国家政策及海岛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讲解保护海岛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海岛保护意识;利用多种巡查方式,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海岛巡查,建立海岛执法巡查工作制度;按照“一岛一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海岛执法档案,在执法人员对岛上信息进行记录、拍照、摄影的基础上,对所采集到的信息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筛选、整理,以电子和材质两种方式归档保存。有效地监控了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的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对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坚决制止和严厉查处,有力的维护了海岛保护和开发的正常秩序。“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海岛监管力度,加强执法巡查,保护好我市无居民海岛生态环境;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程序。继续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模式对我市海岛进行巡查监管;并做好海岛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规范海岛管理。”

  据介绍,我市共有草岛、浮水墩等12个无居民海岛,除了南渡江口岛位于南渡江出海口外,其余11个海岛均位于东寨港国家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内。2013年12月我市对东寨港保护区内的2439.5亩现存养殖塘实施海岛退塘还林工作。通过调查,目前8个已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养殖户已签订退塘协议,岛上废弃的养殖塘也已种上了红树林幼苗,海岛生态系统正逐步得到恢复,罗北堆就是其中一个。经调查,我市未有批准的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活动,不存在采石、挖海砂、砍伐林木或者采集生物、非生物样本等严重改变海岛自然地形、地貌的行为。在曾经有开发活动的8个无居民海岛上,主要是海水养殖、海洋旅游等比较初级的开发利用活动,但自开展退塘还林工作以来,大部分的养殖池塘已经废弃,大部分已种上红树幼苗,岛上水泥房屋大部分已被拆除。已设立的海岛名称标志未发生倒塌、损毁等现象。

  深化海洋管理 推进可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共开展海洋执法巡查检查120次,日常出动执法船艇30航次,执法车辆90车次,派出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完成海岛巡查4批次,立案31宗,收缴罚款46.2117万元。”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政委陈明学表示,支队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为工作方针,严厉打击非法填海、海砂开采等违法行为。在检查用海项目、海洋环境执法、无居民海岛执法巡查等方面多管齐下,利用无人机加强巡航监管,提高执法水平,加大了行政执法的落实力度。

  据悉,今年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严格按照《海口市“海盾2017”年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海域使用执法检查制度》和《岸线巡查工作制度》等要求开展海域执法检查工作。并根据相关规

  定,完成海域使用与海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及配套制度的用海项目排查登记工作,对用海项目巡查情况进行电子建档,及时更新用海项目信息,完成做到全程监管在建用海项目。

  此外,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加强海洋环境执法,积极组织开展海洋环境监督执法,加强海洋管控,做到每月对近岸海域进行一次以上全面巡查,对一些出现非法采砂、运砂焦点海域采取定期执法蹲守;发现岸上栈桥等违法问题及时拆除,并加强与秀英区政府联合执法,取缔山寨码头。

  同时,加强联合执法,促进规范用海。根据中国海监南海总队《关于开展海南省文昌市海域打击非法采砂执法行动的通知》和《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护蓝打非”联合执法督导监察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要求,支队加强与省总队、市交通港航执法局、市边防支队、海口海事局等跨部门联合执法,仅上半年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次,派出执法人员24人次,严厉打击海上破坏海洋环境行为,促进海洋资源可持续发展。

  “为切实规范渔港管理秩序,保护渔业港区卫生环境,开展了整治新港水域行动。”陈明学告诉记者,新港水域船舶停泊联合整治领导小组于5月24日启动部署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工作,集中整治新港水域工程船、商船、渔船无序停泊等问题,共开展清理整治行动2次,张贴《规范新港码头水域船舶停泊的通告》。“5月24日共发现新港锚地长期锚泊客船2艘、货船18艘、工程船6艘、油船2艘,临时锚泊船舶8艘;6月1日共发现尚未离开的客货船16艘次,均经过现场宣传教育,并劝离自行前往拥有资质的锚泊地点停泊。截至目前,新港水域渔船停泊有序,新港水域整治行动第一阶段教育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陈明学表示,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将继续加强休渔期间执法监管,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专项执法工作,充分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改排查安全隐患。并认真做好“12345”政府热线督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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