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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回应禁民办幼儿园上市:办幼儿园不是办企业

  原标题:教育部回应禁民办幼儿园上市:办幼儿园不是办企业

  新京报快讯(记者 冯琪)11月28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中共中央、***《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进行解读并介绍有关情况。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姜瑾对意见中受行业热点关注的第24条规范民办园发展、遏制过度逐利行为作出阐释时表示,从学前教育公益性的根本属性出发,办幼儿园就不是办企业。

  11月15日,《***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称《意见》)发布,提出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当日,已上市的幼儿园品牌红黄蓝、威创股份等股价暴跌。相关专家表示,这一政策的出台对幼儿园教育市场是绝对的利空。这一条至今是行业内关注热点。

  坚持学前教育的普惠方向

  关于此条政策的出发点,姜瑾表示,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是未来学前教育发展的基本遵循,也是这次文件里重大政策的基本逻辑出发点。从学前教育公益性的根本属性出发,办幼儿园就不是办企业,如果在资本的逐利性和学前教育公益性发生冲突的时候,首先应该坚守的是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应该把儿童的生命和健康放在首位,优先保障学前教育的公益性。

  《意见》中对一些过度逐利的行为和乱象提出了限制性规定和要求,姜瑾解释道,这并不是为了限制民办教育的发展,而是对于现在经营民办幼儿园和管理民办的幼儿园到底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事情要规范地做,提出一个明确的规范和要求,更好地引导社会资金理性地投资,引导依法依规来办园。

  政府扶持与普惠学位数和办园质量挂钩

  《意见》第九条,提到了鼓励社会力量办园:“2019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对此,姜瑾表示:“这里面强调要科学地核定成本,在此基础上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合理分担普惠性民办园的运转成本,减轻他们的压力。”

  姜瑾补充道,将来的财政支持应该和普惠性民办园提供普惠学位的数量和办园质量相挂钩。换句话说,普惠性民办园提供的普惠性学位多、质量越好,就可以拿到政府更多的财政支持。

  “政府积极鼓励、大力支持社会资金举办民办幼儿园的政策是没有改变的,更多的是希望通过抑制非理性的、快速扩张的冲动,让更多有教育情怀、教育理想的人来投资学前教育,脚踏实地地办优质的学前教育。”姜瑾认为,随着各级政府对于普惠性民办园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整个政策不会影响社会资金兴办学前教育的积极性。

  关于过度逐利行为治理,包括已上市幼儿园公司后续如何转变的问题,姜瑾表示,目前在和金融等相关部门研究具体对策,下一步将共同对相关企业和幼儿园进行全面排查,针对不同情况,按照《意见》要求分类提出治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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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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