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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举行水上应急联合演习

    船舶水上消防演练,是本次应急演习科目之一。南方日报记者 孙俊杰 通讯员 姜东波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何明强 通讯员/姜东波)11月30日上午,由东莞市政府主办,东莞市水上搜救分中心承办,东莞海事局、东莞市公安消防局、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东莞港管委会、东莞阳鸿石化储运公司等多家单位参与的东莞市2017年水上应急联合演习在东莞港立沙岛作业区阳鸿码头举行,东莞市水上搜救分中心22个成员单位现场观摩了演习。

    东莞海事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演习的主要目的是检验《东莞市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东莞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提高东莞市水上搜救分中心成员单位协同配合能力,提升东莞市水上消防、船舶污染水域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增强港航企业水上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意识。

    当日上午10时,按照预案,“A”轮船在靠泊东莞港立沙岛作业区阳鸿码头时主机突然失控,船体滑向靠泊在阳鸿码头另一泊位的“B”轮船,导致“A”轮船右舷船尾与“B”轮船左舷船尾发生碰撞。事故造成“A”轮船右舷船尾燃油舱破损,燃油溢到海面。“B”轮船左舷船尾受损,并在随后的处置过程中机舱发生火灾。

    东莞市水上搜救分中心在收到“A”轮船、“B”轮船的高频呼叫救援后,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东莞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预案》程序启动水上交通应急I级响应,要求东莞海事局派出“海巡09331”“海巡09332”“海巡09335”迅速赶赴事发水域进行交通管控;通知辖区金华海清污公司派出“莞环1号”清污船前往事发水域进行溢油回收;组织盛海拖轮公司派出“东莞拖01”“东莞拖02”协助“A”轮船到NO81锚地下锚、“B”轮船实施应急拖离措施;协调东莞市公安消防局派出“莞消1号”“莞消2号”赶赴现场水域参与灭火;通过VHFCH6频道向辖区船舶发布相关险情信息,提醒过往船舶注意事故情况,提醒阳鸿码头落实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次生灾害。在各单位、各船舶相互协作、紧密配合下,当日上午11时,演习顺利结束。

    据悉,本次演习包括船舶溢油应急处置、船舶水上消防演练和船舶应急拖离演练3个科目,共出动16艘演习船艇和上百名演习人员,演练时长60分钟,交通管制时长9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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