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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出共有产权住房 “自住房”升级为“共有产权住房”

  央视网消息:《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今后新入市销售的项目,包括目前尚未摇号的自住房项目,都将执行新的共有产权住房规定。但是,原有的自住房仍然执行老办法。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共有产权住房是对原自住型商品房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优化、升级、规范,不论从建设品质、管理水平、供应规模上均会进一步提高。

  已销售自住房按原规定执行

  那么,原有的自住型商品房将何去何从?市民已经购买的自住房将受到何种影响?对此,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老政策衔接方面,《暂行办法》施行前已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出租、出售管理,仍按照原规定执行;《暂行办法》施行后,未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均按本《暂行办法》执行。

  中小套型为主 优先供应土地

  根据《暂行办法》,共有产权住房户型以中小套型为主,套型设计功能布局合理,有效满足居住需求。共有产权住房用地会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及土地供应计划中单独列出、优先供应。

  30%房源供给“新北京人”

  《暂行办法》提出,各区政府应根据共有产权住房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用地,用于满足本区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及重点人才居住需求。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也就是说,和自住房一样,共有产权住房也覆盖到了“新北京人”。

  建设选择配套设施较齐全区域

  此外,共有产权住房建设项目应根据城乡规划要求,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进行项目选址,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推动就业与居住的合理匹配,促进职住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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