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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国际电力违约续:将要求山西首富旗下美锦集团承担反担保责任|新京报财讯

  新京报快讯(记者 赵毅波)山西国际电力集团违约事件再有新进展。在偿付到期债务后,这一国有煤电巨无霸将目光转向了山西首富姚俊良。

  2月9日,新京报记者自上交所债券栏看到的一份公告显示,山西国际电力集团称,将要求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并采取各种必要措施,保障公司的权利和利益。

  2月9日,山西国际电力集团信息披露负责人拒绝了新京报记者的采访,其表示,相关情况请以交易所公告为准。

  据新京报2月6日报道,山西国际电力集团的三级子公司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应于2018年1 月到期的相关债务未能清偿,被要求履行连带担保责任。

  截至当时,山西国际电力及所属子公司未能清偿的已到期债务累计金额为17956.02 万元,包括公司三级子公司山西晋煤铁路物流有限公司逾期委托贷款11712.50 万元、长治市欣隆煤矸石电厂有限公司逾期委托贷款 1994 万元及本公告所述未清偿到期债务。

  据官网介绍,山西国际电力于1989年1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注册资本60亿元,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同时占有发电和配电两端市场、控股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集资产经营和资本运营于一体的特大型企业集团。

  公开信息显示,国锦煤电由山西国际电力全资子公司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与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按 51%、49%比例投资设立,主要负责运营交城2×300MW 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向山西国际电力发出上述“索债”通知的有三家机构,包括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压力之下,山西国际电力履行担保责任,分别向上述三家金融机构支付人民币339.12万元、2824.19万元、1086.21 万元,代山西 国锦煤电有限公司偿付未能清偿的到期债务。

  山西国际电力称,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到期未能清偿的到期债务已全部还清。

  事件并未到此划上句号。根据最新公告,山西国际电力作为上述债务的保证人将向国锦煤电追偿。

  山西国际电力称,针对我公司代偿的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及渤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两笔债务,我公司将要求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并采取各种必要措施,保障公司的权利和利 益。

  美锦集团为山西首富姚俊良的主要产业实体。

  公开信息显示,姚俊良于1981年开始发家,1993年建设焦化厂,1999年成立山西美锦煤炭气化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集团由姚巨货、姚俊良、姚俊杰、姚俊花、姚三俊、姚四俊、姚俊卿等家族成员控制。

  受益于煤炭市场高位运行,美锦集团旗下美锦能源早前公告,2017年全年预计净利润在10亿元-13亿元之间,同比增长47.13% - 91.27%。

  另一方面,煤炭市场的景气令下游发电产业承受了成本上涨的压力。

  作为此次违约的关键角色,国锦煤电主要负责运营交城2×30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根据山西国际电力的公告,其由于经营业绩不佳,发生持续亏损,公司融资能力进一步受到限制,致使上述到期债务未能清偿。

  此番大型煤电国企违约事件,对于山西而言不同寻常。

  2016年7月,煤炭产业最困难时期,山西省属主要煤炭集团曾由副省长王一新亲自带队集体到北京募资时表示,山西省政府和山西国资委已经建立起必要工作机制,确保七大国有煤企不发生债务违约。

  王一新当时强调,到目前为止,山西省属煤企未发生一例债券违约,也没有发生一笔不良贷款。

编辑:王晓琳 校对: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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