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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11.24”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华龙网12月1日9时讯 2017年11月24日7时20分许,巫山县S301省道374公里+200米(建平乡政府附近路段)处发生一起摩托车与行人相撞,造成行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驾车逃逸。

  接到报警后,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公路巡逻建坪中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由于伤者是一名小学生,同行的也只有几位10岁左右的孩子,不能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民警迅速将案情向大队领导汇报,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民警兵分二路分别围绕事发现场大量走访道路周边群众和摩托车销售商开展调查工作,初步判定涉案的是一名大约40岁左右驾驶黑色摩托车的男子。由于提取的视频只有中年男子图像信息,没有摩托车号牌,倘不能锁定嫌疑人员。交巡警随即印发“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悬赏协查通告”到事故沿线进行张贴,同时通过当地多家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向全社会广泛征集肇事嫌疑人信息。

  信息发布后引起广大市民的热心关注,人民群众纷纷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信息。民警综合各方面信息分析,最终锁定肇事逃逸人员系铜鼓镇王某。  28日下午5 时许,专案组民警前往铜鼓镇该嫌疑人家中传唤王某,其妻子说王某在城里务工。民警立即通过电话和王某取得联系,敦促王某到交巡警大队接受调查。面对民警的询问,王某报着侥幸心理,拒不承认其肇事逃逸违法事实。谎称他当时在事发现场,发现了受伤的小孩后,是做好事才主动将受伤男孩送往建平卫生院治疗。面对民警提供的事发当时过往车辆数据和相关证据,王某陈述破绽百出,根本无法自圆其说。通过进一步做工作,终于向民警陈述其肇事逃逸事实。

  王某,汉、男、38岁,巫山铜鼓镇人。据王某供述,他于11月24日凌晨6时许从家中往巫山县城方向行驶,当行至S301省道374公里+200米(建平乡政府附近路段)时,将一上学的9岁小学生刮倒受伤,匆忙将小孩送往建平医院后,由于当时医院还没有上班,于是将小孩放在医院门前后迅速逃逸。

  目前,该男子已被拘留,受伤小男孩在医院接受手术治疗。案件在进一步侦破之中。 民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一旦逃逸,案件的性质就变了,处理起来必然加重罪责”,正确的做法是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报警,千万不要选择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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