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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内“僵尸企业”年内全部处置出清

江苏省国资委近日印发《关于省属企业修编“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和制定创建一流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苏国资〔2018〕1号),正式要求省属企业开展“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修编工作,并制定创建一流企业三年行动计划。记者了解到,省国资委要求各家企业制订规划时,明确主业定位、压减管理层级、明确“瘦身”目标、完善信息化建设四项重点内容。

省国资委要求各省属企业对企业“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回顾总结,结合形势变化和自身实际,重新审视企业发展思路和举措,修编“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以引领企业“十三五”后期的改革发展。各省属企业要以新修编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为指导,制定创建一流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对2018-2020年的发展目标、重点工作、责任主体、考核问效等作出具体部署,聚焦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一流企业。三年行动计划是对发展战略规划的具体化,是创建一流企业的行动纲领,要确保可执行、可量化、可考核、可问责。

省国资委相关人士称,制定创建一流企业三年行动计划要实事求是,本着“跳一跳够得着”的原则设定目标,既可以定位于创建国内、省内同行业一流企业,也可以定位于创建国内、省内某一个或某几个业务板块一流企业,多维度、多层次务实选择创建目标,避免脱离实际、好高骛远。

各省属企业要在修编战略规划时,将企业主业控制在3个以内,有条件的控制在1至2个。修编后的发展战略规划是省国资委重新审核确认各省属企业主业的基础。

各省属企业要将压减管理层级纳入战略规划并列入集团对各单位业绩考核内容,确保在2018年底前,将本集团管理层级压缩至三级以内(二级、三级企业为上市公司的,可放宽一级)。

各省属企业要将“瘦身”任务纳入战略规划并列入集团对各单位业绩考核内容,确保在2018年底前,计划内“僵尸企业”全部处置出清;在2020年底前,本集团“四类企业”(指停业、连续三年亏损、资不抵债、第四层级及以下的企业)、“三类参股投资”(指连续三年无收益、账面价值300万以下、第四层级及以下的参股投资)数量在2017年底的基础上减少80%以上。

此外,在完善信息化建设专项规划方面,各省属企业要将信息化建设纳入战略规划并列入集团对各单位业绩考核内容,完善企业信息化建设专项规划,推进企业ERP信息系统建设。

新华报业/财经全媒体记者 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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