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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贫困精神病患者可享受住院医疗和免费服药救助

华龙网2月24日14时讯(通讯员 李定超)“自从女儿住进江津区精神病医院后,精神状态好多了,这可多亏了残联帮忙,要不,我还真的没办法。” 重庆市江津区杜市镇黑滩村村民张平(化名)激动地告诉笔者。

看着女儿一天天好转,回想起女儿在家的时候,张平很是感慨:“那时候真的太难了,她一发病的时候,我根本就照顾不了。”采访中,张平告诉笔者,由于自己没啥文化,只能在建筑工地打工,挣的钱也不多,除了维持日常生活开支,剩下的钱都得给女儿治病,住院更是难上加难。由于女儿在家没有得到专业的照料,精神病症状逐渐加重,这让张平十分无奈。

2015年,张平家的情况经村委会上报到镇残联后,恰逢“贫困精神病救助项目”开始实施,镇残联的工作人员当即帮他办理了相关手续,将张平的女儿第一时间送到江津区精神病医院接受免费治疗。如今,张平每周都会去看看女儿。看到女儿得到正规的治疗,精神状态也稳定了,出院后还可以享受免费服药救助,张平很满足。

不只是张平的女儿,目前,江津全区共有85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享受了免费服药救助,其中符合住院条件的600多名贫困精神病患者享受到住院医疗救助,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补助4000元,住院时间不少于3个月;50名重度精神病患者享受到托养服务,每人每年7200元,保证他们能够得到充分的治疗。

区残联工作人员还提醒市民,凡符合相关条件参与免费服药的精神疾病患者必须在监护人的带领下,携带身份证、残疾证、户口簿、低保证或低保边缘家庭证明,到户口所在居(村)委会提出申请,经居(村)委会核实,填写《贫困精神病患者住院医疗救项目申请表》,经区残联审批合格后,即可享受每人500元的精神病药费补贴。如果没有精神残疾证,可到江津区精神病医院(位于杜市镇)和江津区精神康复院(位于德感镇)进行鉴定,然后再按正常步骤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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