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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提出对这件事“零容忍” 多区已开展部署

  来源:新京报  

  在北京存在了十年之久的“大棚房”,将面对“零容忍”清理。

  北京市政府8月1日召开的常务会议提出,各区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大棚房”行为,列出违法项目清单,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限期清理。对新增“大棚房”违法项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此前,规划国土部门已清理出7758个问题大棚,涉及违法用地面积34.8万平方米。

  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表示,对目前清理出来的“大棚房”违法项目,建议各区政府务必在8月15日前拆除整改到位。

  ▌什么是大棚房?10年来屡禁不绝

  “大棚房”是指利用农村蔬菜温室大棚建的房子。

  早在10年前,当在宋庄买小产权房的艺术家因为占用村民宅基地而必须搬走时,一些人就将目光投向郊区生态农庄里的温室大棚房。这种由村集体或农村经济合作社建设的“生态庄园”,既能居住,又能种菜,租二三十年仅需要十几万元、几十万元,吸引了不少城里人。

  不过,大棚房与小产权房一样,并不是合法房屋。2009年,北京国土资源局曾查处一批生态大棚。当时媒体报道指出,这是一种新型的变相“小产权房”,数量有上万户。

  在同年6月23日举办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曾表态,北京市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了北京部分区县利用农业基础设施兴建“小产权房”、别墅。这类房子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违反现行的土地政策,不具有任何合法性,必须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进行整治。“到目前为止,清查出34个项目,已经处理了13个项目。”

  2009和2010年两年间,北京市在全市范围内,拆除了大量温室大棚房。

  2013年7月3日,昌平区举行拆违控违暨大棚房查处整治现场会。

  “大棚房”为何屡禁不绝?相关负责人表示,与当初带房子的农家院一样的生态大棚房不同,此次查处的是在蔬菜大棚内建设房屋。这些建筑面积一般不大,多在30平米左右,隐蔽性更强,查处难度更大。这位负责人表示,凡是在蔬菜大棚内违规建房的一概拆除。今后将采取安装摄像头等电子手段,对蔬菜大棚进行实时监控。

  今年以来,随着北京“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推进,对违法建设“大棚房”的清理力度也增强了。

  ▌目前北京有多少大棚房?7758个大棚存疑

  在8月1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市规划国土委负责人汇报,全市已经启动大棚房清查行动。

  截至7月31日,各区共清理出“大棚房”项目184宗,涉及7758个问题大棚,涉及违法用地面积34.8万平方米。

  “问题大棚”就是大棚房吗?未必。目前,北京市正在对这7758个大棚进行核实。

  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查实这些大棚占用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且没有按照规划使用,就属于违法占地。

  在清查的同时,一些大棚房被拆除。据统计,截至7月31日,61宗大棚房已通过全拆或拆除违法占地部分等措施整改到位,另有部分拆除整改18宗。一共整改大棚2033个,腾退土地面积14.6万平方米。

  多个区纷纷采取行动清理。

  一个多月前,顺义区北小营镇联合多部门,依法强制拆除榆林村、北府村违法建设大棚房2宗(71栋),拆除建筑3022余平方米、硬化地面5100余平方米,腾退土地15亩。

顺义区北小营镇拆除违法“大棚房”。 图片来自人民网

  7月25日,顺义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霍光峰到木林镇、北小营镇、南彩镇,就今年一季度国土卫片违法建设及大棚房整改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据介绍,顺义区超额完成一季度挂账违法建设拆除任务,拆除挂账违建153宗。相关部门将采取措施,确保实现新生违法建设“时时动态清零”,坚决完成年度拆违控违工作目标。

  7月29日,刚刚就任海淀区委书记一周的于军,召开专题会,传达北京市关于“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有关会议精神,部署“大棚房”清理整治。会议要求,要加强摸排,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清理整治,按照时限要求整改到位。

  据介绍,目前,密云、延庆两个区整改全部到位,丰台、石景山、门头沟3个区是“零报告”。

  对目前清理出的“大棚房”违法项目,相关负责人建议各区政府务必在8月15日前拆除整改到位。

  ▌这次清理决心多大?对违法严重乡镇将追责

  在8月1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治理“大棚房”的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限期清理。对新增“大棚房”违法项目,露头就打,乡镇政府立即组织力量拆除,坚决实行动态清零。

  会议明确了清理大棚房工作的责任:市级承担监督考核责任,各区承担主体责任,村级承担第一时间报告责任。

  会议还提出,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大棚房”行为,列出违法项目清单,公开曝光,从严查处,形成震慑。

  相关负责人说,对“大棚房”等违法问题严重的乡镇,将由市规划国土委将发现的不作为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市监察委督促相关区监察委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土地违法问题严重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对典型问题严肃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同时,向市工商局移送违法建设销售“大棚房”的市场主体线索。

  相关负责人建议,设施农业项目不允许私自租售,如不再经营需交回农业主管部门;对违法建设“大棚房”的农业项目公司,一律解约,撤销其从事设施农业的资质;将参与违法建设的企业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对经过市区两级核查、做实后,如有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相关负责人要求,对种植大棚、设施农业项目,各乡镇政府需要制作项目“标识牌”及“警示牌”。

  据悉,市农委将会同市规划国土委组成验收督导组,对各区自查特别是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抽查验收。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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