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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原宣传部长苏从勇受审受贿事实22起

  原标题:马鞍山市委宣传部原部长苏从勇受审,检方指控22起受贿事实

  9月6日上午,由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鞍山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苏从勇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派该院副检察长杨林秀,检察员梁庆、陈小顺出庭支持公诉。省、市、区(县)三级纪委监察委干部观摩了庭审。省检察院侦监二处相关领导到庭观摩指导。为提升庭审效率,达到庭审效果,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两次庭前会议。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7年,被告人苏从勇在担任马鞍山市金家庄区人民政府代区长、区长、中共马鞍山市金家庄区委书记、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马鞍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宣传部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81.4794万元,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人采取多媒体示证方式进行分组举证,清晰、直观的展示了被告人苏从勇22起具体受贿事实的证据,被告人苏从勇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公诉人紧紧围绕被告人苏从勇是否具有自首情节等量刑方面的焦点问题,分别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充分发表公诉意见,对于被告人、辩护人的辩解进行答辩。

  在最后陈述时,被告人苏从勇表示认罪悔罪。庭审至当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结束,因案情重大,法庭将择日宣判。 

  来源:“安徽检察”微信公号

 

责任编辑: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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