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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超五成司乘冲突刑案有乘客攻击司机行为

  原标题:超五成司乘冲突刑案 有乘客攻击司机行为

 

  19日上午,最高法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刑事案件分析》。报告显示,公交车行驶中的司乘冲突刑事案件,超半数有乘客攻击司机的行为,更有近三成乘客出现抢夺车辆操纵装置的情况。

  三成多为故意伤害罪

  报告显示,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的刑事案件量稳中有升。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全国各级法院一审审结的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共计223件。 2017年较2016年增长4.8%。各年案件量约占全国一审审结刑事案件的万分之一。

  在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中,案件量占比排名前六的罪名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交通肇事罪、盗窃罪。其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占比为39.01%,故意伤害罪占比为30.04%。

  根据报告,案件城市分布呈现两极化特点,一线和二三四线城市案件量下降趋势明显,新一线和五六线及以下城市增长趋势明显。

  按照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分类,案件量占比为:一线城市(9.87%),新一线城市(21.08%),二线城市(14.35%),三线城市(9.42%),四线城市(8.97%),五线城市(8.97%),六线城市及以下(27.35%)。

  近七成的被告为乘客

  就案件被告来看,近七成为乘客,约二成为公交司机。乘客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主,占比55.77%,司机犯罪以故意伤害罪居多,占比为56.86%。

  被告人为乘客时,案件量排名前五的罪名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55.77%),故意伤害罪(14.74%),寻衅滋事罪(14.74%),妨害公务罪(7.05%),盗窃罪(3.21%),其他(4.49%)。被告人为司机时,案件量排名前五的罪名为:故意伤害罪(56.86%),交通肇事罪(15.69%),猥亵儿童罪(5.88%),故意杀人罪(3.92%),强奸罪(3.92%),其他(13.73%)。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公交车司乘纠纷案件中,受害人身份及占比分别为:司机(50.54%),乘客(20.97%),其他乘客(6.45%),第三方(5.38%),民警(4.30%),其他(12.36%)。

  报告显示,88.79%的案件发生在运营过程中,54.51%的案件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

  在公交车行驶中司乘冲突刑事案件部分,46.40%的案件公交车司机主动采取了“紧急停车”措施应对冲突。

  纠纷多为车费等小事

  纠纷起因多为车费、上下车地点等小事,合计占比近六成。

  案件量靠前的各类纠纷起因及占比分别为:下车(37.74%),车费(17.92%),饮酒或吸毒(8.49%),上车(3.77%),盗窃(3.77%),其他(27.26%)。

  38.68%的案件中有人员伤亡的情况,在有伤亡的案件中,各类伤势人数及占比分别为:死亡(19.61%),重伤(3.92%),轻伤(35.29%),轻微伤(41.18%)。

  乘客各类举动及占比分别为:攻击司机(54.72%),抢夺车辆操纵装置(27.36%),持刀威胁司机(2.83%),盗窃司机财物(2.83%),与司机口角(1.89%),其他(10.37%)。

  司机在纠纷中的各类举动及占比分别为:避让或防御(27.36%),仅停车(19.81%),与乘客口角(15.09%),主动或还手攻击乘客(10.38%),报警(7.55%),其他(19.81%)。此外,13.04%的案件中,判决书中明确提及有其他乘客出面制止冲突。

  纠纷地点多在市区

  纠纷地点及占比分别为:市内普通道路(48.11%),车站附近(19.81%),路口附近(11.32%),大桥或盘山路(8.49%),郊区道路(6.60%),高速(5.66%)。

  超五成案件出现车辆撞击其他车辆、行人、道旁物体或剧烈摇晃等危险情况,仅20%的案件未造成重大不良后果。

  公交车行驶中的司乘冲突刑事案件,发生在上午(5时至13时)的案件占比32.69%,发生在下午(13时至21时)的案件占比61.54%,发生在夜间(21时至次日5时)的案件占比5.77%。

  根据报告,判决结果及占比分别为:有期徒刑(90.57%),拘役(3.77%),仅罚金(1.89%),免予刑事处罚(1.89%),无罪(0.94%),其他(0.94%)。

  有期徒刑刑期及占比分别为:一年以下(8.42%),一年至三年(38.95%),三年至五年(47.37%),五年至十年(4.21%),十年以上(1.05%)。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责任编辑:刘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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