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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农牧区食品安全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专题信息)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5〕18号)、《西藏自治区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牧区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藏食安办[2016]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农牧区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拉萨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紧密配合,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结合我市农牧区实际,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集中打击整治农牧区食品市场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全市农牧区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农牧区食品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食品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历年来拉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牧区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明确要求“要用最严厉的措施抓食品安全,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要从快严查、细查、深查,失察的要问责”。为切实保障农牧区群众的食品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年4月,拉萨市食安办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农牧区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拉食安办〔2017〕19号),对我市农牧区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我市农牧区食品生产经营环境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强化监管措施,切实将农牧区食品安全治理做为今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和协作配合,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保障我市农牧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一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拉萨市各级农牧部门以整治农兽药残留超标和违法使用高毒农药为入手,以推进生产基地开展“三品一标”认定认证工作为重点,采取随机抽查、日常巡查、联合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用农药、兽药、滥用抗生素、非法使用“瘦肉精”、非法收购屠宰病死畜禽和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把检疫监督关,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截至目前,我市定点屠宰检疫到位率达100%、屠宰动物的检疫及产品出厂持证率均达100%。共检查全市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71家次、畜禽屠宰厂24家次、农资销售经营门市40家次、兽药门市14家次、饲料加工厂3家次。监测各生产基地瓜果蔬菜品种60余种,抽检7551份样品,认证“三品一标”产品98个,完成定量定性检验检测报告60余份。至今未发现滥用抗生素、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

二是继续开展农牧区食品安全“净流”行动。拉萨市各级工商部门会同食药监管部门,以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为重点任务,以农牧区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对农牧区消费量大的米、面、肉类、酒类、散装食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活动共检查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116个次,食品经营户6500余户次,共出动检查人员2430余人次,现场没收销毁过期、变质、“三无”等问题食品50余种,折合人民币约34000元。市工商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全市范围内虚假广告整治工作力度,对23家媒体、广告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经营户下达监督意见书62份,规范广告宣传行为81户,责令停止发布19条,下发广告行政指导建议书30份,进一步规范和整治农牧区食品市场秩序。

三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扫雷”行动。拉萨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实地核查、工作督查等措施,逐步规范治理了农牧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中小学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点等重点单位和区域的食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了“黑作坊”、无证经营、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一超两非”违法行为。并按照“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指导思想,对食品加工小作坊采取限制销售、公开承诺、严格监管、从业培训、帮扶提高等具体措施,指导小作坊严格按食品安全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对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专项整治共检查农牧区食品生产加工单位280家次、食品经营单位5300余家次,餐饮服务单位2550余家次,农牧区建筑工地食堂14家次,农产品交易市场230家。查处无证经营48家,取缔13家食品经营单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8份,约谈4家工地食堂负责人。出动执法人员4500余人次,执法车辆80余台次。

四是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保障各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实现行政司法有效衔接,形成合力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监管态势。截至目前,在农牧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全市有关监管部门共立案抽检农畜水产品中的不合格产品、查获变质、过期食品等22起,结案20起,其中2件正在办理中。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5家,罚没款218675.1元。切实解决了一批当前农牧区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抑制了不合格食品在农牧区市场的流通,确保了农牧区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近年来,通过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农牧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和隐患,主要表现:一是农牧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经营分散、食品生产、经营者文化水平偏低,生产经营不规范,潜在隐患不容乐观;二是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还需要加强,部门间相互交流沟通机制仍需健全完善;三是农牧区集体聚餐现象频繁,食品安全监管存在较大漏洞和盲区,隐患突出。

建议:一是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督促引导食品企业严格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二是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加大对农牧区小食品摊点、小餐饮企业和农牧区学校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合力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全力规范和维护农牧区食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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