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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审理破产案件为市场经济秩序保驾护航

  随着“两会”的召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再次成为了网络上微博、微信中的热门词汇。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工作报告中指出,过去五年,各级人民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3.8万件,同比上升53.9%,开通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审结破产案件1.2万件。通过这一组组数据我们不难发现,这种“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然会伴随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落后产能的淘汰。如何在淘汰落后产能,清理僵尸企业的过程中,使符合条件的企业合法有序退出市场,使困境企业通过重整、和解等程序解困复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正是网络媒体中网民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在经济下行状态下,较多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较大困难,结构性矛盾突出,呈亏损状态。根据wind咨询数据(我国最为完整权威的金融证券数据、信息软件服务企业)显示,沪深两市有多达266家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损益后,每股收益三年内连续为负数,被认为是上市公司中的“僵尸企业”。至于中小微企业,更是存在产品滞销,资金链断裂、停产等突出问题,严重耗费资源。对于这些产能落后,造成资源浪费的僵尸企业,中央提出加快推进重组整合或退出市场工作,有效化解过剩产能的工作要求。今后一段时间,会有大量僵尸企业进入重整或清算程序,这就对法院工作提出了严峻考验。处置僵尸企业,除兼并重组外,依法破产是重要途径。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贺小荣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关于人民法院优化企业破产法治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中指出,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破产审判工作,依法清理僵尸企业,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优化企业破产法治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法院先后发布了多部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法律文件,更在总结十年来的实践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阐明和强调了破产审判工作总体要求,在破产审判专业化、管理人、破产重整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措施。

  最高法院对破产案件的重视,无疑给各个中小微企业及职工吃了一颗定心丸,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破产案件,正是顺应了中央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呼声,只有为经济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增强企业活力,确保改革目的的实现!(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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