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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首批涉产权典型案例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30日讯(记者李万祥)最高人民法院1月30日发布第一批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将作为全国法院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的指引和参考。

  这7件典型案例包括北鹏公司申请刑事违法扣押赔偿案,许某某诉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重庆某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泸州市某某区人民政府等合同纠纷案,济南某置业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案,某某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诉苏州某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屠某某等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彭某侵犯商业秘密罪案,某集团有限公司与某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土地登记纠纷案。

  这些典型案例涉及合同履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刑事犯罪、诉讼保全和国家赔偿六种类型。在原告赵某与被告济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人民法院依原告申请对被告进行财产保全,裁定查封了案外人济南万全啤酒原料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一宗,冻结了济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六个银行账号。济南某置业有限公司不服,认为上述财产保全行为影响了公司正常开展经营业务,损害了购房者的利益,提出书面异议。对此,人民法院依法变更保全裁定,查封了济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商业房产,解除了对济南某置业有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的冻结。

  “本案中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变更保全措施,解冻了债务企业的部分银行账号,保障了债务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兼顾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说,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需要,对经营暂时困难的企业债务人人民法院要慎用冻结、划拨流动资金等保全手段,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对人民法院依法保护产权、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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