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沙母婴资讯网聚沙母婴资讯网

商务部:自韩日等国进口甲基异丁基(甲)酮存在倾销

  原标题:商务部:原产于韩日等国的进口甲基异丁基(甲)酮存在倾销  

  商务部发布2017年第70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南非的进口甲基异丁基(甲)酮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

  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南非的进口甲基异丁基(甲)酮存在倾销,国内甲基异丁基(甲)酮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根据裁定,自2017年11月2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南非的甲基异丁基(甲)酮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15.9%-190.4%)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9141300项下。(央视记者 刘颖)

责任编辑:张迪

盐田劳务派遣公司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