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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前学生会会长冯敬恩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环球网综合报道]去年1月26日晚发生的围堵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事件,时任港大学生会会长冯敬恩及外务副会长李峰琦事后被检控。冯早前已承认刑事损坏及企图强行进入两罪,而刑事恐吓则脱罪、但交替罪的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成,李峰琦亦被裁定阻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传票罪成。案件今日(21日)在香港西九龙法院判刑,冯敬恩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李峰琦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香港东网21日报道称,今早甫开庭,因应辩方申请押后案件,以研究上诉庭双学三子及反东北覆核案两案判词提及的量刑指引及判刑原则,裁判官决定将案件押后半小时。

  其后法庭再开庭,辩方续陈词指,裁判官判刑时可根据本案事实作出量刑考虑,而不须完全受相关案例约束,又指感化官建议被告接受社会服务令。

  辩方又透露,两被告早前虽在相关控罪不认罪之下被定罪,但他们决定不会上诉。辩方又呈上由多位港大校委的求情信。

  今早开庭时庭内旁听席人数众多,有多名香港反对派人士旁听,其中包括前立法会议员黄毓民、“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青年新政”梁颂恒及香港“众志”成员袁嘉蔚等。

冯敬恩围堵校委会

  报道称,冯敬恩早前承认刑事损坏港大校委会会议场地,即港大赛马会跨学科研究大楼的玻璃门,以及企图强行进入该大楼。

港大校委会主席李国章被围堵

  另外冯被控于事发当晚,在校委会主席李国章步出会场时大叫:“不要让李国章走,干掉他”的说话,令李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胁。

  但裁判官认为不能肯定冯的说话是向李国章说的,因此刑恐罪脱,但认为冯当时的说话超越宪法给予的权利,行为属非法,激发他人破坏社会安宁,因此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成立。

围堵校委会现场

  裁判官另裁定,李峰琦以手和身体压在担架床上,令救护员放弃以担架床运送纪文凤到救护车处,是阻碍救护员执行职务。

  香港《头条日报》21日报道称,有公众人士闻判后,即鼓掌表示:“好啊!真棒!多谢法官。”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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