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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卫计委直属11家单位清退违规补贴1324.75万元

根据西安市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12日至5月1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卫计委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卫计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2月23日,西安市卫计委党委会公布了巡察整改情况,细化梳理出32项整改问题,制定了82条整改意见。截至目前,32项问题均已完成,落实整改措施92条。

推进医改使命感紧迫感不强——成立市级城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

针对关于“推进医改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不强,存在求稳怕乱思想,攻坚克难的闯劲不足。”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成立市级城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代表政府履行办医和监管公立医院资产运营的职责。制定配套文件10余份,医改工作领导机制及制度框架基本建成。完善医改督导评估机制,将医改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范畴,提高医改试点工作执行力。全市共建成各类医联体37个,涵盖80所二级医疗机构和140所基层医疗机构,完成转诊12.39万人次。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对108家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为群众减少就医支出3.66亿元。

看病难看病贵医疗资源布局不科学——开通预约诊疗238家城镇居民新农合实现跨省异地结报

关于“针对‘看病难’和‘看病贵’中存在的医疗资源布局不科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水平偏低、医院看病流程不合理以及变相扩大收费项目、增加群众负担等社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应对和解决的办法不多,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问题和“群众满意度调查排名靠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改善医院环境提升医疗服务百日行动”,对全市107家医疗机构和13个区县卫计局医疗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在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优质护理服务。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累计创建优质护理服务病区628个;开通预约诊疗238家,分时预约76家;开通诊间结算服务121家;实施临床路径管理82家,临床路径管理达22.82万例,开展13个病种(术式)的日间手术试点;大力推广“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在13家市属医院成功试点手机APP虚拟卡项目。统一全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保障待遇水平,城镇居民、新农合已全部实现跨省异地结报。

“行政效能革命”推进缓慢——1项行政许可9项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式办理”

关于“‘行政效能革命’推进缓慢,与市委市政府‘最多跑一次’和当好‘五星级服务员’要求还有差距。”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将原涉及6个处室的审批项目进行整合,成立行政审批处,全面梳理承担的156项行政权力事项,向社会公示审批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材料目录等。2017年9月1日起,11项行政许可、9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大厅实行“一窗式办理”。

基层单位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处于放任状态——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

关于“基层单位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处于放任状态,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机关干部轮岗交流不够,个别关键岗位长期不轮岗,发生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23家委直属单位开展全面调研,明确资格条件,统一标准程序,强化监督执纪,健全公示报备等制度。严格按照《西安市市级行政机关公务员轮岗交流办法(试行)》,加大了关键岗位干部轮岗交流力度,2017年共轮岗处级干部6人,处级以下干部7人,使干部在不同岗位得到锻炼。全面排查干部利用职权谋私利的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并调离工作岗位。

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问题突出,漏报、瞒报占抽查人数的70%”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全委系统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对象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明确制度要求,理清填报事项和范围,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2017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审核共计28人,其中瞒报3人、漏报3人,占查核人数的21%,给予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3人,违规问题大幅下降。

基层单位监管不到位 ——8家涉事医院上缴违规所得并缴纳罚款36.1万元

关于“对基层单位监管不到位,对行业内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重视不够,系统内微腐败问题未得到有效遏制。”的问题和“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存在以经济处罚代替党政纪处分和对违纪事实不追责的问题。”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委直属单位医疗服务收费大检查,对存在问题的8家单位进行了认真核查,举一反三、严肃整改。经核实,2014-2016年,委直属8家医院因收费问题受到市物价部门处罚,给予罚没违规所得并处同等金额罚款的处理。8家涉事医院均已按照市物价管理部门处罚通知书的要求,全部上缴违规所得并缴纳罚款36.1万元。责令8家医院组织全员学习《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排查可能出现收费误区的医疗服务项目。对8家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时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严肃问责。

补贴发放缺乏规范管理——通讯费交通费等全部清退共1324.75万元

关于“对基层单位的补贴发放缺乏规范管理,基层单位以绩效工资名义发放津补贴的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在委直属单位开展绩效工资发放清理整顿工作,成立6个核查小组,对存在问题的11家单位进行现场核查。2013-2016年,9家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急诊、应急救治等工作,便于临床医务人员联络,发放通讯费;4家单位为方便群众停车就诊,要求工作人员一律院外停车,发放交通费。整改期间,督导11家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对违规发放资金全部清退,共清退金额1324.75万元。对11家单位通报批评,对时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财务领导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各单位党委向委党委作出书面检查。

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警告处分1人、记过处分1人

关于“违规在下属企业报销费用,使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分别给予时任领导干部告诫约谈4人、诫勉谈话2人、警告处分1人、记过处分1人。制定出台了《市卫计委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修订完善了财务、经费、差旅费、公务接待等具体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监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强化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定期督导检查,有效防范风险,对不应报销的费用严禁报销,彻底杜绝侵占财政、集体资金的行为。

巡察了解期间和巡察结束后,市委第五巡察组向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移交线索1件,立案1件,办结1件。给予行政处分1人、免职1人,诫勉谈话4人。移交信访举报件15件,办结15件,给予提醒谈话1人、调离岗位处理1人。

华商记者 李琳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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