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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退役军人上岗前医保和养老保险有人交

  原标题:这些退役军人上岗前,医保和养老保险有人交

  撰文 | 董鑫

  再过一个月,又将有大批军人脱下军装,退伍回家。

  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布的计划,今年将安排82358名干部转业地方工作,其中计划分配49850名,自主择业32508名,安排4567名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

  在八一建军节当天,《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如期而至。这是退役军人事务部组建之后,首个专门针对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出台的政策性文件。

  按照规定,在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后,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以及烈士子女退役士兵,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研究了一下,主要政策变化有四个:

  一、明确安置指标和责任,安置后进行督导检查

  二、放宽安置地限制

  三、待安置期间有补助,享受保险待遇

  四、灵活就业也有补助

  剧透完毕,咱们来细说。

  明确安置任务

  首先是指标要求。

  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比例不低于80%。

  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要按照本企业全系统新招录职工数量的5%核定年度接收计划,每年4月底前主动报送同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按计划落实。

  党政机关要采取措施鼓励退役士兵参加公务员招考。

  其次是质量要求。

  不得提供濒临破产或生产有困难的企业岗位以及与退役士兵安置地不在同一地区(设区市)的岗位给退役士兵,以确保退役士兵安置岗位质量,方便退役士兵工作生活。

  今年,有120多家中央企业全部纳入年度退役士兵安置计划下达范围。不过,中央企业岗位不计入属地提供的岗位数量,要实现安置地政府提供的实际安置岗位数量要多于退役士兵人数。

  这样既可以有岗可安且岗位优质,还能确保退役士兵有更多选择机会。

  注意一下,也不是退役之后想干什么工作都可以的。

  《意见》规定,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把退役士兵服现役期间的表现作为安排工作的主要依据,结合量化评分情况进行排序选岗,使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能够优先选岗。

  待安置期间有工资、有社保

  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在后台,有退役老兵给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留言说,在安置过程中,遇到过一些部门不按正规程序办事,虽然也有转业办公室,但是不直接参与到安置中,遇到安置单位因为编制紧张等问题,工作的事儿就“一拖再拖”,安置了也不安排上岗。

  按照原来的政策,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只是“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而且没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生活怎么办成了问题。

  新《意见》带来了新规定。

  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直至安排退役士兵上岗。

  待安排工作期间,以其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作为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安排;按规定参加安置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足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士兵个人缴纳。

  对上岗时间也有了明确规定。

  接收单位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

  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上岗的,从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直至上岗为止。

  落实安置有检查

  即便安置期间的待遇不错,咱们也不能一直等着,久拖不决怎么办?

  《意见》明确提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协调推动将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对下级党委政府年度考核内容, 作为参加双拥模范城(县) 、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个人评选的重要条件,作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评选和社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而且,各级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还要采取定期跟踪、实地督导等方式及时跟进了解工作情况。

  年度接收安置工作结束后,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用人单位,要向同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告安置任务落实情况,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要向上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告安置任务落实情况。

  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拒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进行约谈督促、挂牌督办、媒体曝光,责令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的,要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问责。

  关于大家呼喊的就业歧视问题也有了解决方案。

  退役士兵享受所在单位正式员工同工龄、同工种、同岗位、同级别待遇。

  《意见》规定,军龄10年以上的,接收的企业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接收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不得出台针对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措施,严禁以劳务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

  灵活就业也有补助

  相比于之前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意见》还有两个突破。

  放宽安置地限制

  士兵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随父母任何一方安置。经本人申请,也可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之前的要求是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同时,县级安置任务较重的可由市级在本行政区域内统筹安排,市级安置有困难的可由省级统筹调剂安排。由上级统筹安排的人员,要经本人同意且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公安部门根据实际安置地办理落户手续。

  明确提出“灵活就业”

  政府安置的岗位也未必能让所有老兵满意。

  《意见》规定,对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后又放弃的,允许选择灵活就业。地方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提供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退役军人事务部表示,这一规定是对由政府安排工作方式的有益补充,给予退役回到地方后有自主就业创业意愿的士兵更多选择,鼓励他们大胆干事创业。

  除了这些选择灵活就业的士兵,在昨天国新办的发布会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孙绍骋介绍,每年还有40多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副部长钱锋透露,《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也即将出台,这份《意见》首次提出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优先,他们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还会有特殊的优惠优待,包括终身职业技能培训。 

△昨天,退役军人事务部官方网站上线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这几天关于退役军人的消息着实不少。

  目前,退役军人事务部已会同军地12个部门出台了提高退役军人安置质量、扶持就业创业、悬挂光荣牌、提高抚恤补助标准等4项政策。还有多项政策正在制定中,包括帮扶援助困难退役军人、移交安置伤病残军人、平衡优抚对象待遇、丰富社会优待内容、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等。

  部长孙绍骋介绍,《退役军人保障法》正在组织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也在着手起草。通过这两个文件,将逐步建立和完善政策法规、待遇保障、优先优待、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运行、督导检查七个工作体系。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会为你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桂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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