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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件垃圾装潢垃圾将有专人回收到2020年,垃圾分类覆盖率超70%


    昨日,扬州市城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扬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据悉,到2020年,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市区建成区达到70%以上,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实现全量焚烧。2018年,我市将着力建立完善各类垃圾收运队伍,各县(市、区)分别至少建立1支大件垃圾和装潢垃圾专业收运队伍,把“混迹”在生活垃圾中的这两类垃圾分离出来,将垃圾减量化到极致。

    城市建成“四体系一基地”

    农村有机易腐垃圾就地处理

    行动计划明确,推进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按照“大分流+小分类”的总体模式,大分流处置大件垃圾、建筑垃圾(装潢垃圾)、餐厨废弃物以及园林绿化、农贸市场等有机易腐垃圾,生活垃圾小分类目前普遍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分法”,着力推进农村地区、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就地生态处理,促进垃圾源头减量控制和资源化利用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到2020年底,在城市,行动计划明确要建成“四体系一基地”,即建成垃圾分类投放收运体系、分类处理设施体系、源头减量控制体系、可回收物资回收再利用体系和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分类投放收运体系,要求各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其中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市区建成区达到70%以上,县(市)达到60%以上;分类处理设施体系,要求生活垃圾焚烧(卫生填埋)、餐厨废弃物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场)和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即“三厂(场)、一中心”,以及园林绿化、农贸市场等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基本满足需要;源头减量控制体系,要求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住宅建设加快推进,各县(市、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建成区新建商品房全装修比例达到50%以上,农副产品净菜进城全面实施,限制产品过度包装、控制不可降解物使用等要求严格落实;回收再利用体系,要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网点服务覆盖所有社区,国家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基本实现全量回收;协同处置利用基地,要求完善扬州环保科技产业园,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

    在农村,则要求按照可回收物、有机易腐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开展镇村全域垃圾分类,有毒有害垃圾基本实现分类收集处理,有机易腐垃圾基本实现就地生态处理。

    垃圾分类要“四有”

    今年开展市场化试点

    据悉,为了更好地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我市将加大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资金的投入,引导社会参与,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形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和运营服务,构建垃圾收运、处置、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提高垃圾处理规模化、集约化水平。2018年,邗江区、景区、高邮市开展垃圾分类市场化试点,广陵区开展垃圾收集、中转、运输和环卫作业服务市场化改革试点。各地、各部门将按照“四有”标准,利用三年时间,强势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

    有垃圾分类示范。建设示范住宅小区145个,建设示范社区60个,建设示范乡镇(街办)55个,建设示范机关事业单位228家,建设教育基地10个。

    有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4座,到2020年底,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实现全量焚烧;建设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5座;建设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3座;建设建筑垃圾处理厂2座;建设农贸市场垃圾处理设施32个;建设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设施9个,2018年完成;建设(改造)集分拣、垃圾中转、环卫工人休息等功能为一体的环卫小型综合体9个,2019年完成;建设大中型生活垃圾中转站4座;建设再生资源可回收物分拣中心7个;建设大件垃圾拆解中心3个;建设有害垃圾暂存库10个。

    有垃圾分类运输设备(队伍)。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车1235辆以上鼓励采取市场化方式,建立完善各类垃圾收运队伍,2018年,各县(市、区)分别至少建立1支大件垃圾、装潢垃圾专业收运队伍。

    有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站台式垃圾分类投放亭13960座以上。

    通讯员 曹轩 记者 传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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