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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和民进党对李明哲案大放“嘴炮”遭嘲讽

  [环球网综合报道]备受岛内外关注的民进党前党工李明哲被大陆指控“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28日上午在湖南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李明哲被判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李明哲成为首位在大陆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的台湾人。对于判决结果,李明哲本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还表示“未来在服刑时会服从监狱的管教”。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台湾当局和民进党大放“嘴炮”,宣称“传播民主理念无罪”“拉开了两岸人民的距离”。

  李明哲是民进党前党工,后为一家非政府组织(NGO)工作,今年3月由澳门入境广东后失联,3月29日国台办在记者会上证实,李明哲因“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已接受大陆有关部门调查。台湾当局、民进党等绿营把此事当成“抨击大陆独裁专制”的机会,还伙同李明哲妻子一起去欧美“告洋状”。对李明哲被判有期徒刑5年,台湾“总统府”28日发表声明称,“传播民主理念无罪”,并称“李明哲案严重伤害两岸关系,尤其挑战台湾人民对于民主自由的坚持与想象,令人遗憾”。民进党也发表声明称,“民主自由无罪”,称判决“伤害台湾人民的情感,更拉开了两岸人民的距离”。

  “去共产党国家弘扬民主进步的真谛?人家的共产主义已经把大陆成功经营为世界数一数二的经济大国、名列前茅的世界强权了。民进党却要去那儿宣扬那种无法无天的‘民主自由进步’,是要叫人家开倒车吗?”台当局和民进党的“民主论调”立即遭到许多网民嘲讽,在亲绿媒体《自由时报》网站相关报道后,有网民怒批民进党对李明哲案的声明是“乱来的智障”。

  在岛内其他媒体网站相关报道下,网民嘲讽声一片。在“中时电子报”“联合新闻网”等网站相关报道后,有数百名网友留言。有网友称,要知道,现在几乎所有国家都有“颠覆国家罪”,“如果你不喜欢这体制却要去捣乱,就要有受惩罚的打算”。“要不然,民进党去美国、日本宣传‘推翻政府’的自由去?”还有网友称,“人人都知道国际上涉及政治的NGO都有美国影子,台湾的NGO 99%都有民进党的DNA。若要按‘传播理念无罪’的同样标准,民进党应该让中共来台设立党部来竞选才对啊!”有网友还称,“希望大陆政府能早日将主张‘***’的叛国分子绳之以法,(那样)两岸就没距离了”。

  对于李明哲被判5年的刑期,《自由时报》日前曾一厢情愿地引用岛内学者的话称,李明哲肯定会被轻判,因为“中共领导人想拉拢台湾人心”。“若因此案提高两岸的对立情绪,将凸显(大陆对台政策)自相矛盾之处”。判决出台后,民进党“立委”立即像炸了锅。民进党立委蔡易余称,李明哲仅在网络上“传递一下信息,根本没有犯罪行为”,5年刑期是“非常重的刑罚”,中国大陆“就是在整肃台湾”。

  不过,“联合新闻网”28日引述有过大陆执业律师经验的专家张冀明的话称,从大陆法律来看,颠覆国家政权罪是重罪,参与者可判处3年至10年有期徒刑,而李明哲被判5年是在刑期中间值以下,并不算太重。

  上海台湾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倪永杰28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李明哲的所作所为触犯了大陆的法律,对他的审判完全按照法律进行,而且李明哲本人也承认了犯罪事实,接受法律裁决的结果,表示并不上诉。另一方面,案件审理期间大陆也充分尊重了李明哲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司法人权,允许其亲属来旁听,满足其合理的要求。可以说,案件审判是公正、合法的。

  [环球时报赴岳阳特派记者  白天天 环球时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萧师言 环球时报记者  赵觉珵 林鹏飞]

  

责任编辑:刘德宾 SN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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