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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级响应限行两个尾号 Ⅰ级响应单双号限行

>>预警划分
   由低到高
   蓝色预警→Ⅳ级应急响应
   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
   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
   红色预警→I级应急响应
  >>Ⅱ级响应
  减排措施:
   1.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2.重型柴油车、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行
   3.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并限行20%社会车(特种车辆除外)
  限行办法:
   限行时段:7∶00-20∶00
   限行尾号:星期一 1和6
   星期二 2和7
   星期三 3和8
   星期四 4和9
   星期五 5和0
  >>I级响应
  减排措施:
   1.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措施
   2.限行区域内50%社会车辆(特种车辆除外)
  限行办法:
   限行时段:7∶00-20∶00
   限行尾号:按照当日公历日期个位数奇偶,对应机动车尾号数字,进行单双号限行
   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提前1日以上向社会发布禁限行通告。
   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 制图/张永文
  
   华商报讯(记者 张超)11月17日,华商报记者从宝鸡市环保局获悉,《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出台,其中明确,当启动Ⅱ级、I级响应时,机动车将被限行。
  应急响应咋分级、分类?
   据了解,根据《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当预测重点污染控制区内3个及以上县区空气质量均达到启动红色预警级别时,启动区域红色预警。
   按照污染范围,将预警划分城市(区)预警和区域预警两个层次。根据重污染天气区域分布的历史数据以及地理位置,将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高新区、凤翔县、岐山县、扶风县、眉县、千阳县、陇县、麟游县划定为重点污染控制区。
   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Ⅳ级响应、Ⅲ级响应、Ⅱ级响应、I级响应,分别对应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机动车具体咋限行?
   Ⅱ级响应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
   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重型柴油车、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限行区域内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措施,并限行20%社会车辆(特种车辆除外)。
   具体规定:每日7∶00-20∶00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提前1日以上向社会发布禁限行通告。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
   I级响应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
   当发布区域红色预警时,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措施,并限行区域内50%社会车辆(特种车辆除外)。
   具体规定:每日7:00-20:00按照机动车车牌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单号或双号的机动车,按照禁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个位数字所对应的机动车车牌尾号数字进行限行(如:某月16日限行双号,17日限行单号,以此类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提前1日以上向社会发布禁限行通告。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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