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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超纲教学”叫停

  参加“坑班”以获得好中学的录取,校外培训机构竞赛成绩成为升学“敲门砖”,学校老师引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针对种种教育怪象,教育部日前提出“十个严禁”底线要求,并联合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不守教学计划 追究校长责任

  【现象】王女士为正在上初中的儿子报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课外培训班,每年花费近8万元。对此,王女士很无奈,因为孩子的同学几乎都报了课外班,“独善其身”很可能掉队。

  【政策】四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提出,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培训挂钩入学 追究学校责任

  【现象】张先生自从女儿进入四年级后,就给孩子报了多个“坑班”,据称在“坑班”只要能通过考试就能被名校预录。而李女士虽然知道校外“奥数”等培训对自己孩子所在学区的小升初帮助不大,但依然给孩子报了名,因为“中学的分班考试要考这些内容,不学就会进差班”。

  【政策】四部门通知要求,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教育部对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严禁”中明确,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今年还首次明确提出,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诱导学生培训 或取消教师资格

  【现象】有媒体调查发现,个别教师在课堂上有所保留,将更多精力放在校外培训班,鼓励学生参与自己开办或任教的补习班。

  【政策】四部门通知提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和信箱,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有重大安全隐患 立即停办整改

  【现象】随着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大量涌现,鱼龙混杂、恶性竞争的局面也随之而来。近两年来,一些证照不全的预付费教育培训机构一夜间人去楼空,给家长和学生造成经济损失。

  【政策】四部门通知要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据新华社

  本地连线

  成都走在全国前列

  被教育部列为典型供全国参考

  事实上,早在四部门相关通知出台前,成都市从2017年年初就已连续发出多个通知、文件,直击民办培训市场的种种乱象。

  成都的做法,也为全国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良好示范。教育部等四部门有关负责人在本次解读通知、答记者问中,也将成都市做法列为典型供全国参考。其中包括,成都市教育局发布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对民办学校提出“六要八不准”要求,明确了重点纠正的8种违规行为,包括委托或变相委托社会机构或个人招录学生,同意或默许社会机构或个人组织生源;征集市民观察员,约谈违规民办学校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列入信用“黑名单”等内容。

  成都商报记者 赵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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