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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价值千亿矿产被判归属他人巨商刘沧龙已决意退出|新京报财讯

  新京报快讯(记者赵毅波)备受关注的云南兰坪铅锌矿诉讼案终于一审判决,四川巨商刘沧龙掌舵的宏达股份成了输家。

  10月9日下午,宏达股份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确认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 60%股权无效。

  法院还判决,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 2002 年 9 月 7 日签订的《关于联合开发兰坪铅锌矿的合作协议》、2002 年 11 月 12 日签订的 《关于联合开发兰坪铅锌矿的框架协议》、2003 年 5 月 14 日签订的《开发兰坪 铅锌矿相关事项的议定书》、及四原告与两被告 2003 年 1 月 24 日签订的《云南 兰坪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书》无效。

  另外,扣除已经支付的增资款人民币 496342200 元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赔偿2003年至2012年违法 4 获得的利润人民币 1074102155.4 元及计算至前述资金支付完毕之日的银行同期 流动资金贷款利息。

  官网介绍,宏达股份创建于1979年,1994年改制为股份制企业,2001年上市,现已发展成为一家集冶金、矿山、化工行业于一体的上市公司。截止2016年底,在职员工9213余人。

  刘沧龙,生于1955年2月,四川德阳什邡人,刘汉堂兄,宏达集团创始人、董事会主席。他曾在2003年和2008年两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2013年,刘沧龙任全国政协委员。

  于宏达股份及其背后的刘沧龙而言,兰坪铅锌矿为其崛起路上的关键一步。

  2003年7月,刘沧龙介入亚洲最大的铅锌矿兰坪铅锌矿的开发,该矿价值被认为高达数千亿元。在上市公司宏达股份的业务组成中,宏达股份占据相当地位。

  长期以来,金鼎锌业为宏达股份的业绩主力。2005年年报显示,金鼎锌业实现净利润2.33亿元,占当年宏达股份净利润的***.20%。2017年中报显示,金鼎锌业净利润2.18亿元,超过同期宏达股份整体净利润,后者为1.25亿元。

  这一大矿的来路长期受到质疑。

  此前,原云南省政协副主席杨维骏通过网络举报称,价值5000亿元的兰坪铅锌矿,让四川私人老板刘氏以10亿元就控股了60%。

  2015年12月,云南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原局长李晓明涉单位行贿、受贿一案。红河中院12月2日在其官网公布了上述信息。据红河中院官网消息,2003年年底,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某行贿李晓明100万元。这让长期不露面的四川宏达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沧龙引起外界关注,也让“云南兰坪铅锌矿疑被贱卖”一事再次升温。

  审判中,公诉机关指控称,2000年6月至2005年6月,在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云南省怒江州兰坪铅锌矿投资开发过程中,李晓明为该公司谋取利益,并于2003年年底的某一天在其家中非法收受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某通过他人送给的现金人民币100万元。

  2017年,这一大矿再度进入司法视野。

  今年1月,云南冶金集团等4位原告将宏达股份及宏达集团告上法庭,并要求返还合计金额18.9亿元的相应本金和利息。

  云南冶金集团等原告在诉讼中表示,请求确认宏达方面持有的60%的股权无效,确认金鼎锌业100%的股权分别由四位原告所有。

  “在(金鼎锌业)增资扩股及股权变更过程中,被告与相关方恶意串通,违反法律相关规定及交易程序,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云南冶金集团等称。

  随着该案一审宣判,如果最终丧失上述大矿,宏达股份的收入和业绩如何维持存疑。

  对于刘沧龙而言,其已经有意退出宏达股份。

  宏达股份9月11日晚公告称,公司接到公司 第一大股东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实业”)和四川泰合置业集 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宏达实业正在进行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12日起停牌,不超过5个工作日。

  9月18日晚,宏达股份公布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泰合集团拟共斥43亿元实现对宏达股份的控股,其中18亿元为收购直接支付交易对方的股权转让价款,另外再向宏达实业增资25亿元用于解决相关诉讼问题。

编辑:刘喆 校对: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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