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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户籍居民办理出入境证件今起无需深圳居住证

大洋网讯  近期,公安部集中推出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涉及就近办证、自助办证、免费照相、外籍华人办证、边检自助通关等多个方面,将于2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公安局就其中与市民出入境相关的多项便利措施进行详细解读。

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办理出入境证件

记者了解到,此次新政策中,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省内任一县级以上出入境受理窗口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港澳台个人游、商务、定居除外)。

而旧政策中,目前,省内居民凭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可在深圳市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年多次赴香港个人游签注和1年多次赴香港其他签注除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定居除外)。

对比新旧政策,深圳市执行的原政策要求必须持有效的《深圳特区居住证》,新措施实施后,省内居民无需持有效《深圳特区居住证》即可在深圳市各分局出入境受理窗口就近申请。

在新政策中,申请人持广东省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可在省内港澳台签注自助办理设备就近办理签注(开通“个人游”城市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办理个人游签注须持有居住证)。

旧政策中,目前,对已持我省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省内户籍居民,可通过网上及自助机在深圳市申请办理再次旅游签注,并通过自助机打印签注,办理“立等可取”业务的限两个月办理一次。

对比新旧政策,深圳市当前执行的省内就近自助办理签注政策中,港澳签注已实现自助办理,新措施新增了赴台旅游签注自助办理,并且取消了省内居民自助机办理香港签注“立等可取”业务两个月一次的限制。

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可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

此次新政策中,深圳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可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港澳台个人游、定居除外)。

而在旧政策中,目前,深圳户籍居民、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及在深圳市高等院校就读大学生的年满60周岁父母及未满16周岁子女可在深圳市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年多次赴香港个人游、1年多次赴香港其他、商务除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定居除外)。

对比新旧政策可以看出,深圳市当前执行的便利办证政策中,没有涵盖配偶这一概念,新措施中可以就近申请的群体包含了配偶、子女、父母,取消了对父母、子女的年龄限制。

为外籍华人提供签证、居留便利

新政策中,对来华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以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而2016年8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部支持广东自贸区建设及创新驱动发展有关出入境政策措施》已包含此措施,但外籍申请人须在广东出生或原户籍为广东。

对比新旧政策,新措施取消了外籍申请人“在广东出生或原户籍为广东”这一条件。

(广报记者崔宁宁、通讯员恽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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