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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土地权属纠纷争执中持钩刀砍死人获无期徒刑


  天涯法律网讯(张余武 马润娇)因土地权属问题与人发生争执并互相推搡,在争执过程中持刀杀死被害人。近日,省一中院一审判决这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何某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悉,1994年,何某将澄迈县永灵村的一块土地以每年1500元的价格租给林某种植瓜菜,租期是20年。但林某并没有按约付租金给何某,反而称该地是他的。今年1月的一天,何某到辣椒园里持钩刀干农活时碰到林某,双方因土地权属问题发生争吵并相互推搡。在争执过程中,林某的手部被何某手持的钩刀割伤,后林某往南渡江河滩附近的灌木丛方向逃跑,何某持钩刀追赶,追至辣椒园东南边的灌木丛后,持刀从背后砍中林某的头部,并继续往林某的头部砍,林某被砍倒在地上。何某便将林某拖到附近的斜坡上推下去,并用杂草遮盖住林某。之后,何某在辣椒园旁边的水沟里,将作案用钩刀上的血迹清洗干净,并将该钩刀丢在辣椒园附近的地上,脱掉身上的外套丢到水沟中。何某回到家中穿上一件外套后到永发派出所投案。

  案发后,何某家属代为赔偿安葬费30000元给被害人林某家属。

  省一中院经审理认为,鉴于本案是突发性故意杀人案件,被告人何某案发后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带领公安人员找到被害人的尸体,得以破获本案,属投案自首,且能主动赔偿被害人一定经济损失,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依法从轻处罚。

  省一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何某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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