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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法院为36人要回50余万元案款并当场发放


工人领到案款。通州法院供图。


一个被执行公司。通州法院供图。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新京报记者今日(12月26日)从北京市通州法院获悉,一起涉拖欠36名工人工资的执行案终于解决。该院执行三庭的法官将替工人要回50余万元案款并当场发放给他们。

  据介绍,被执行人为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曾被估值60亿元的提供汽车后市场服务的电子商务公司,也是通州区第一家上市新三版的公司。2016年该公司作为行业独角兽急速扩张,后因融资遇挫,公司经营陷入困境被标示为ST。

  2017年因公司长期拖欠员工工资,自8月份开始,陆续有36名该公司员工来通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石彦孝受理案件后,及时采取了查控措施并传唤被执行人代理人来法院执行谈话。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其公司代理人称公司正在积极寻找新投资人,当前无法履行。被执行人采取拖延策略,多次沟通均称无力履行,承办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公司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

  石彦孝介绍,2017年10月份,他再次传唤被执行人法人祁某来法院执行谈话。祁某称公司裁员精简后,正在寻找新的盈利业务,目前仍在职的40余名员工也拖欠了几个月的工资,公司一定会负起责任,支付工人工资,但需要时间。

  因为被执行人公司性质的特殊性,强制执行拍卖其办公电脑可能解决不了问题,且会将被执行人逼入绝路,也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多次谈话后,石彦孝要求被执行人在法院写下履行案件时间表,将履行方案具体化,并接受法院实时监督。随后,石彦孝在每个时间节点及时与被执行人联系,实时了解被执行人最新动态,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

  直到这个月,被执行人将全部在执的36件案件案款共50余万元缴纳至法院。至此,历时近5个月的工人工资案件成功执行,在双节前夕,36名工人终于拿回了自己的工资。

编辑:王中新 李凡宗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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