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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北京监察体制改革:中纪委副书记通报试点决定

  原标题:监督99.7万人,转隶772人,北京监察体制改革大起底

  北京市实施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对象从21万人增至99.7万人,增幅近375%。

  改革至今,已追逃31人,是去年的两倍;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留置53人,其中移送检察机关40人,法院已宣判8人,案均时间***.3天,同比缩短14.4天。

  今天,北京日报刊发《改革“一号工程”精准施工记——北京市坚持首善标准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下文简称《施工记》),披露了北京市监察体制改革的一些数据和信息。知道君(微信号:xjb-jingshier)将干货梳理了一下。

  试点决定发布前三周,

  中纪委副书记来京通报决定

  一年前的11月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3个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省(市)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据《施工记》一文披露,此前三周,也就是2016年10月17日,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已带队来到北京,向北京市委通报关于在北京市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代表市委坚决受领任务。

  自中央赋予北京市改革试点任务以来,北京市区两级都是由书记担任“施工队长”,坚决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组织施工。

  市纪委市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区督导,并对市区两级试点工作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市级层面先后梳理解决了30多个重点难点问题,答复各区提出的问题48个。

  转隶772人,政治待遇提升

  改革后,市纪委市监委机关设29个内设机构,比改革前涉改单位机构编制总数减少4个,16个区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数在14到17个之间,共减少5个。

  此次改革,全市从检察机关共划转编制971名,转隶772人,市级机构数、编制数向监督执纪部门倾斜,分别占总数的79%和74%。

  针对两支队伍原有工资待遇和职务晋升方式有较大差异的实际情况,北京市注重做好政策与工作衔接,给全体转隶干部吃下了“定心丸”。

  根据随后制定的检察院转隶干部转正定级、职务晋升具体办法,转隶干部既保证工资待遇不变,又实现政治待遇提升。

  探索向村(社区)派出监察专员

  北京市实施监察体制改革后,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全市监察对象99.7万人,较改革前增加78.7万人,增幅达375%。

  在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方面,北京市各区监察委员会向街道派出监察组、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与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合署办公。目前,北京所有乡镇街道均已实现监察机构、监察人员、监察职能“三到位”,并探索向村(社区)派出监察专员。

  监察委员会坚持内部制衡。领导班子分工实行信访受理和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案件监督管理“4个环节分离”。

  市区两级监察委内设机构均实现“监审分设”,执纪监督部门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赋予谈话函询、实施问责、监察建议、通报曝光、廉政档案等“5项权限”;审查调查部门专司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实行“一次一授权”;案件审理部门统一审核把关。

  通过严格落实线索处置、案件调查等重要问题集体研究制度,北京市探索构建严密的自我监督体系。

  留置取代“两规”,共留置53人

  2017年4月,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财政所原出纳李华,因涉嫌挪用公款,被通州区监察委立案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他成为北京监察体制改革后首位被留置的案件当事人。

  在监委与司法机关通力协作下,仅28天完成留置,12天完成审查起诉,26天完成开庭审判,整个案件历时66天圆满办结,这是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全国首例完成宣判的留置案件。

  监察体制改革一项备受关注的举措,就是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截至目前,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共留置53人,已移送检察机关40人,法院已完成宣判8人,案均时间***.3天,同比缩短14.4天。

  同时,北京市纪委市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686人次问题线索,同比增长51.8%;追回在逃人员31名,是2016年的2倍,取得重大突破;市区两级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党委书记批准反映问题线索处置及纪律处分件次明显增长,问责数量大幅提升,特别是经报请中央批准对北京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管委会党委实施改组,释放出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改革成效正在进一步显现。

  

  北京市监察体制改革时间表

  ● 2016年10月17日,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带队向北京市委通报关于在北京市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代表市委坚决受领任务。

  ● 2016年11月25日,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到北京市调研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 2017年1月20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选举张硕辅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任命市监察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标志着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

  ● 1月21日,召开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成立暨区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市区两级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 3月21日,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召开全体干部大会,标志着市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工作顺利完成;

  ● 4月19日前,北京市16个区监察委员会全部成立;

  ● 6月3日,北京市委书记蔡奇转任伊始,就到市纪委市监委机关调研,并主持召开北京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

  ● 8月底,全面行使全国人大授权的12项调查措施;

  ● 9月21日,蔡奇到朝阳区对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重点督察,并召开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督察座谈会;

  ● 11月3日,北京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室第七次会议召开,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精神,通报北京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 11月11日,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杨晓渡主持会议,北京、浙江、山西三省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责任编辑:桂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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