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沙母婴资讯网聚沙母婴资讯网

购买广西企业产的汽车最高奖励2万元

  近日,从自治区工信委获悉,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今年8月1日至31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联合开展2017年广西汽车消费月活动,加快推进广西汽车产品的消费,提升企业产品销量,保持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针对此次活动,自治区安排一定的奖励资金,对活动期间在广西境内购买由广西境内企业生产的汽车产品(包括整车和专用车),且在广西上牌的消费者(包括单位和个人),依据《2017年广西汽车消费月活动购车奖励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确定的标准进行奖励,奖励车型由企业自行确定。

  具体来看,购买车辆价格不同,奖励标准也有所不同。《实施方案》显示,购买车辆价格不足10万元的,自治区奖励1500元;购买车辆价格在10万元以上、不足20万元的,自治区奖励2000元;购买车辆价格在20万元以上、不足50万元的,自治区奖励10000元;购买车辆价格在50万元以上的,自治区奖励20000元。汽车生产企业可在9月15日前向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提出奖励申请报告,经层层审核通过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将奖励资金拨付给生产企业。经销商通过生产企业申请的奖励资金,由生产企业收到奖励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转给经销商。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申请资金奖励的产品在销售时,必须在车身明显位置粘贴统一的“汽车消费月奖励车型”标识。

  汽车产业是广西重点发展的千亿元产业之一。2016年,广西汽车工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661.85亿元,同比增长9.19%;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10%;实现销售收入2509.90亿元,同比增长10.20%;实现利润112.80亿元,同比增长10.6%。汽车整车产量为245.45万辆,同比增长6.88%。此次活动将促进广西汽车工业加快发展,进一步扩大广西汽车企业的影响力,同时对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具有重要意义。

深圳龙华区劳务中介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