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8日讯 中国银监会网站昨日披露了河北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冀银监罚决字〔2018〕7至9号,河北定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办理票据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河北银监局责令其改正,罚款合计420万元。
河北银监局对定州农村商业银行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负直接管理责任的王佳星、陈雪强给予警告,并对佳星处三万元罚款。
河北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河北定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冀银监罚决字〔2018〕7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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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河北定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陈彦明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违规办理票据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责令改正,罚款合计420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河北银监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8年1月24日 |
河北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陈雪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冀银监罚决字〔2018〕8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陈雪强 | |
单位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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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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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对定州农村商业银行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负直接管理责任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河北银监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8年1月24日 |
河北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王佳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冀银监罚决字〔2018〕9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王佳星 | |
单位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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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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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对定州农村商业银行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负直接责任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处三万元罚款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河北银监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8年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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