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沙母婴资讯网聚沙母婴资讯网

台陆委会拟规定:领大陆居住证的人需申报否则罚款

  原标题:陆委会拟纳管大陆居住证 台湾“行政院”盼列优先法案

  中国台湾网9月12日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称,台湾方面陆委会拟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对“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采登记制;此外,也拟提高“违法来台陆资”罚款上限为2500万元(新台币,下同)。台当局“行政院”盼列为“立法院”本会期最优先法案。

  大陆1日起开放申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湾方面陆委会推动修订“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领有居住证人民需向主管机关申报,未申报者计划将罚款;另鉴于现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对“违法陆资来台”仅罚款12万至60万元,罚款额度过低,陆委会今年2月已预告将“修法”,对“违法来台陆资”罚款上限大幅提高到2500万元。

  另外,台当局“行政院”去年已研拟修订“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针对退休高阶将领或政务官赴陆加强管制,草案规定退休15年内,不可参与大陆政治活动,违反者最重可终身剥夺月退俸或罚款新台币500万元;“国家机密保护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则将涉密退离职人员的出境管制期间,修改为至少3年,并对泄漏“国家机密”者加重处罚。修订草案版本皆已送到“立法院”。

  台当局“行政院”官员表示,台当局“行政院长”赖清德14日中午将与“立法院”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等党团干部、“立委”开会,协调本会期优先“法案”。上述攸关“安全”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与“国家机密保护法”修正草案,“行政院”盼能纳入最优先法案,尽速完成“修法”。

  据台湾“行政院”官员指出,另有“立法委员”提议修订“营业秘密法”,建立侦查中的秘密保持令制度,以保护台湾企业的营业秘密,免遭不法外泄至中国大陆;以及有“立法委员”提出“国家安全法”修正草案,若退休公务员涉“共谍”案,遭判决有罪定案,就要丧失退休俸等涉及“国安”的修法内容,也将在14日会中讨论是否纳入本会期最优先法案。(中国台湾网 林骊)

 

责任编辑:张申

深圳人才派遣公司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