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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吨垃圾山大挪移 诉前圆桌会议为公益诉讼探新路

  4000吨垃圾山“乾坤大挪移”

  福建长乐:诉前圆桌会议为公益诉讼探新路 

  清澈的小河从村中流淌而过,平整的菜地满眼翠绿,沿着河道走进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古槐镇感恩村,初冬的田野,泥土气息和着稻草散发出的淡淡清香扑鼻而来。

  11月9日,同记者到现场采访的长乐区检察院民行科科长李茂泉感叹道:“这里曾经垃圾成山,臭气熏天,蚊蝇肆虐,污水入河。河水上涨时,田间地头垃圾漂浮。如今,这样的景象一去不复返了。”

  变化,缘自第二次检察建议发出之后,提起公益诉讼前的一次圆桌会议。

  首次建议未落实,诉前程序再启动

  今年3月初,长乐市检察院(注:今年11月长乐市改区)在办案中得到线索,古槐镇感恩村娘宫娌崔塘溪旁露天垃圾越堆越高,恶臭难闻,河水受污,村民怨声载道。

  该院检察长陈勋马上带领民行科干警实地查看。李茂泉回忆说,当他们来到现场,出现在眼前的是两米多高的垃圾山,占地面积超过2000多平方米。垃圾占用河道、农田,污染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危害公共利益,及时转运处理刻不容缓。

  谁来搬走垃圾山?3月22日,该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长乐市“蓝箭行动”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向对本辖区内环境污染有监管职责的古槐镇政府发出“及时转运处理生活垃圾”的检察建议。不到一个月,镇政府复函称,生活垃圾已清理整改完毕。

  走完程序,手续完整,实际履职到位了没有?还须眼见为实。四个月后,民行科跟踪监督。回访发现,部分垃圾浸泡水中,未能清理的大部分垃圾仅作简单覆土处理。

  “这堆生活垃圾已堆放5年,正属于污染活跃期,作简易填埋,各类难以降解的化学物质、腐烂形成的渗滤液、腐败产生的恶臭,会使土地、地表水和地下水、空气受到污染。”检察院从省里请来环保专家到现场调研,随后作出这样的环评意见。

  污染未除,危害犹存,公益受损持续。

  9月22日,长乐市检察院第二次发出检察建议,引用专家环评意见,指出这堆垃圾污染土地、水源、空气三大危害。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该院拟就该案提出行政公益诉讼做好准备,并向福州市检察院民行检察处、福建省检察院行政检察处报告。

  诉前会议谋良策,凝聚共识成合力

  第二次收到检察建议,并获悉检察机关准备提起公益诉讼,古槐镇政府很快拿出整改方案。

  但是,清理4000多吨垃圾绝非轻易事。一个难处明摆着:垃圾往哪儿运?哪儿是填埋之处?再简单找一个地方,一倒一埋了之,还会造成二次污染。此外,整改措施不够具体,一家之力能否整改到位,达到预期效果,仍存疑问。

  “运往城区规范标准的垃圾场填埋,是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只是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需要沟通协调。”长乐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诗端分析说:“我们提起公益诉讼,即便胜诉,当事方执行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也一个不会少。”听取长乐市检察院对该案全面研判后,福建省检察院行政检察处认为,可以开一个诉前圆桌会议,商请相关部门一起来磋商,听取意见建议,让整改方案落到实处。

  检察建议发出一周后的9月29日上午,长乐市检察院牵头召开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邀请该市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身,保护自己赖以生存的家园,每个人、每个部门责无旁贷。”对古槐镇政府的清理垃圾措施提出完善意见后,与会人员表示,将协作配合,畅通衔接,全力支持。

  化一家之力为多方合力,长乐市把该垃圾处理列入“蓝箭计划”,古槐镇政府开足马力,迅速行动,仅用17天时间,就将4000多吨垃圾清理干净,转运城区垃圾填埋场处理。镇长刘晓玢介绍,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全镇还建成1个垃圾转运站和4个垃圾转运点,统一“打包”后再送往垃圾焚烧厂,目前做到了当天垃圾当日处理。

  巩固实践成果,形成制度推广

  “诉前圆桌会议开得很成功,办成了眼下最着急的事。清理了一个村的生活垃圾,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当地环保意识提高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俱佳。”刘晓玢欣喜地说。

  一个圆桌会议促成一个长期遗留问题的最终解决,与组织方的精心构想、邀请“什么部门、什么人”参会休戚相关。福建省检察院行政检察处负责人介绍,请与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到场,听听他们的意见,避免公益受损;请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与会,开启解决问题的“绿色通道”;请专业人员参会,对整改方案进行技术性指导。

  为了让会议达成的共识约束性更强,长乐市检察院还邀请了该市人大城环工委、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会,让他们了解公益诉讼,对促进依法履职也起到监督作用。

  “诉前圆桌会议,是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对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职责而跟进监督过程中的机制创新,简便易行,比提起诉讼,有成本低、效率高、矛盾少、效果好的特点。”福建省检察院行政检察处负责人介绍,召开诉前圆桌会议的目的,是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调动相关部门和组织共同参与,推动公益诉讼问题得到解决。现在看来,诉前圆桌会议达到一会多赢的预期效果。11月15日,福州市检察院把此次诉前圆桌会议成果上升为机制,出台《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实施意见》(试行),就会议的遵循原则、适用情形、启动方式、参加人员、主要程序及跟进监督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福建省检察院将适时向全省推广。

  据介绍,福建省检察机关从2015年9月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全省共办理710件公益诉讼案件,近八成通过检察建议这种非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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